自曝狱中撰文献策封堵贪腐漏洞
新快报讯 昨日下午,原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治理处处长龚一龙被控受贿68万元一案在黄埔区法院开庭审理。龚一龙庭审自曝,为表示忏悔和赎罪,他在看守所专门撰写如何封堵贪腐漏洞的建议,以避免单位再次发生受贿事件。
案情
4年受贿68万归案后退还42万
据了解,龚一龙现年39岁,硕士研究生文化,江西南昌市人,曾担任过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车辆技术处副处长、交通治理处处长等领导职务。
据检方指控,2008年1月至2012年2月,龚一龙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车辆技术处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广州市多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小平、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纪安康,佛山市南海区顺圳边座椅有限公司总经理黄飞鸿贿送的共计人民币68万元。
龚一龙到案后,已陆续退还账款42万余元。
庭审
献策防腐积极退赃求轻判
针对检方的指控,龚一龙在庭上表示认罪,但对于涉案金额仍有不同意见。
他辩称,其与李小平之间是朋友关系,检方指控的李小平向其贿送的10万元应是普通人情往来,不应认定为受贿所得,并且其在案发前因李小平患病且公司经营困难,借款7万元给李小平,他认为这部分款项应当作为其已向李小平退还的款项。同时,他曾拒绝过李小平20万元的贿赂。
他还称,其作为交通治理处处长,只是对公共交通工具上采用的设备做事后监督、管理,职责有限,并不能为各家公司带来实际上的利益,没有带来实际上的帮助,各家公司在送钱时都未表示有明确的请托事由,他认为这些钱款都是各公司用于加强与其沟通联系之用。
龚一龙随后也在庭上自曝,在到案后,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交通管理秩序,他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还专门撰写了关于规范技术管理部门工作流程,封堵贪腐漏洞的建议,供相关领导决策参考。
新快报记者现场看到,在昨日的整个审判过程中,龚一龙一直表现得很平静。但当提到家里的父母、妻子和孩子时,他情绪瞬间显得很激动,说“家里的重担都落到了妻子的身上,并且家人现在都在为我努力筹款(退赃)”,他表示为此感到愧疚。
对此,被告人龚一龙的辩护人认为,龚一龙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够主动供述犯罪事实,积极筹款退赃,建议法庭考虑实际情况从轻或减轻刑罚。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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