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李鸿光 记者 宋宁华)身为会所保安的唐寅(化名)为阻止送“外卖”,竟然出手致对方轻伤。近日,静安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唐寅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2年6月13日18时30分许,身为上海某会所保安的唐寅身穿蓝色保安制服,在公司二楼的楼道当班执勤。他看到身穿红色工作服,手捧锅贴的送“外卖”小伙子来到二楼,唐寅上前拦住对方,问他干什么?对方称是客人叫的“外卖”。唐寅声称按照公司规定会所不允许送“外卖”人员随便进入,并要求对方马上离开,他还连推带拽拉住对方衣服往楼下走。送“外卖”的小伙子被唐寅推得倒退二三米远,对方也推了唐寅身体一下。
双方从拌口角,继而引发争执,冲突中场面混乱,不冷静的唐寅挥拳击打对方头部,导致对方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构成了轻伤。后来对方拨打“110”报警,唐寅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冷静下来的唐寅承认是自己的失手致对方轻伤,表示愿意赔偿对方医疗费用,还如实供述了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冲突双方若无法平息冲突时,应及时报告单位部门主管出面协调。唐寅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鉴于到案后唐寅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有认罪悔罪的表现,法院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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