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李政 张君瑞 实习生 刘诗泉
2012年10月17日上午11时38分,广西榆林的48岁大货车司机李秋先在许昌梨园转盘西南角找了一家旅馆,安顿好就马不停蹄前往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第二执勤大队。
9月15日,他的货车在兰南高速许昌段发生侧翻。如今,货车还停在许昌市公安局涉案车辆保管中心的停车场,但是想提车,他必须付3.8万元的高速救援施救费。
事件
高速上翻车,施救费要3.8万
9月15日上午11时许,司机陈发成驾驶货车满载钢管从河北任丘往贵阳送货。另一名司机李秋先也在车上。沿兰南高速行驶至距离京港澳高速立交桥仅100米时,因车速快,货车冲断护栏翻入边沟。司机陈发成腰部受伤,李秋先没有受伤。
李秋先回忆,事故发生后没多久,120、高速交警相继赶到现场,路政人员也赶来勘查被损坏的路政设施。此外,现场还来了一批人和施救车辆。
“七八个人在搬运货物,两台吊车把货车从沟里吊出,由拖车拖走,我们的货被另一辆货车运走。” 李秋先说,搬运货物的人没有向他说明搬运费是多少就开始搬运,“我以为那些人属于高速交警队或路政部门,也就放心让他们搬。”随后,货车和货物被拉到许昌梨园转盘附近的停车场。
9月19日,李秋先来到许昌梨园转盘附近的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第二执勤大队,找到负责该事故的谢姓警官处理事故。在谢警官办公室,他见到了一名訾姓男子。
“他说在事故现场帮我搬运货物,要我给他人工和吊车费共计1.6万元。”事后,李秋先得知,还有一个名叫冷王的公司问他要约2.2万元的清障费。他大概算了下,施救费达3.8万元。
不交施救费,车就开不走
訾姓男子告诉李秋先,事故发生后,他找人和吊车到高速上将翻入沟里的钢管搬运到地上,人工费加上吊车费1.6万元不算多。
李秋先说,为了能转走货物,由他出7000元,货主出3000元,交给訾姓男子,9月19日晚从停车场转走了货物。
由于还剩一部分钱没给,訾姓男子给他手写了一张收据。10月17日上午,李秋先指着收据说,“訾说补齐1.6万元车才能开走。”
随后,李秋先又找到冷王公司。冷王公司的工作人员称,为了处理这起事故,高速道路清障动用了吊车、货车、拖车等。吊车费需1.4万元、货物运输费6000元、拖车费1500元、停车费1350元,共计2万多元。
9月27日,李秋先收到了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第二执勤大队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货车司机负全部责任,罚款200元,扣2分。
李秋先称,交警说事故已处理完毕,施救费可与冷王公司协商。当天,李秋先拿到了放车单。
在9月25日,李秋先已结清了路政部门下发的高速公路赔(补)偿通知书中提到的8250元损失。“路政也说可以将车开走。”
但当李秋先拿着放车单来到梨园转盘附近的警方事故停车场时,看门的告诉他,交齐施救费后,拿着交警开的放车单到冷王公司换取另外一张放车单,才可以放车。
调查
现场的施救者是什么人
10月17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跟随李秋先来到许昌梨园转盘东南角的冷王公司。
该公司收费窗口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称,“我们公司跟高速交警队是合作关系,公司承包了高速公路施救服务,停车场也是我们公司的,只要交齐我们的钱(约2.2万元),你就可以开走车了。”另一名自称冷王公司的女性工作人员称,出事故后,求救者打110后,警方会通知施救公司去施救。
河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第六支队兰南高速许昌路政大队的工作人员称,高速交警跟冷王公司是合作关系,“周边高速上有事故,都是冷王的人去施救的。”
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第二执勤大队事故处理科的一位警官称,“一般高速出事故需要救援的,会找冷王。”对于訾姓男子所说的人工搬运费,该警官称,“小童(音)吧,一般都是他去搬运东西。”
河南商报记者从冷王公司与高速交警方获悉,“小童”即问李秋先要1.6万元搬运费的訾姓男子。记者以李秋先朋友的名义拨通了小童的电话。小童说,他不属于冷王也不属于交警部门,就是一名农民。
“是出事的司机通知我的,我们干活,肯定是人家让我们干的。”小童说。
但李秋先称,他根本就不认识小童,不可能直接联系他。
对1.6万元搬运费,小童说,“你要是要发票就再给5000元,不要发票就给2000元。”
疑问
救援费标准成空文?施救者有资质吗?
河南商报记者在河南省发改委网站上找到一个“关于规范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列表上的标准,7吨~15吨(含15吨)的C类车型(李秋先说,他的货车自重12吨属C类车),拖曳(牵引)费每公里18元,最高收费额800元/次;吊车作业费2500元/次,且在一次清障施救工作中,出动吊车只能按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一次费用;事故车辆停放费20元/天;事故车辆施救费100元~300元/辆/次;货物搬运、装卸费每吨50元~70元;放空费每次200元。李秋先说,他的货车的施救费超不过1万元。
对于该通知,许昌市发改委收费科让记者咨询物价部门。许昌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称,他们也查到了“通知”,并表示将落实李秋先反映的情况。
河南商报记者在河南省工商局网站上查询“河南冷王冷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旗下还有一家分公司和一家维修站,共3个注册公司。其中,“河南冷王冷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和“河南冷王冷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魏都分公司”具有道路施救资质,而“河南冷王冷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维修站”只有汽车维护专项修理资质。
据李秋先所说,让他交钱的冷王公司的地址就是“维修站”所注册的经营地址。这家维修站有救援资质吗?“冷王”的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对公司的结构不清楚,但他表示,办公地点就是在“维修站”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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