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4岁小外甥摔倒啼哭不止,负责照管的姨夫怕不好交代,将外甥活活闷死,事后还编造谎言称孩子被绑架。
昨日上午,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伟(化名)无期徒刑。
4龄童“失踪”
4岁男童乐乐(化名),案发前跟随在京打工的父母暂住大兴区黄村镇。
案卷显示,2011年11月6日,乐乐的妈妈去天津接丈夫。下午6时许,外婆带着乐乐出去买烧饼。乐乐外婆的证言显示,当时她与旁边超市老板发生口角,没有注意到乐乐,等回过神来,发现乐乐已不见踪影。
当晚,一家人都以为乐乐跑出去玩跑丢了,一直寻找到深夜也没有结果。
11月7日,乐乐父母从天津归来,家人仍未找到乐乐。
神秘的“老九”
找了两天后,乐乐的姨夫孙伟说:“我在鹅房村遇到了一个自称叫老三的人,说知道孩子的下落,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老三说就要五万,让我第二天带着钱还在那个地方接头,说不许报警。”
一家人商量后怀疑是骗子,决定让孙伟不带钱,先去看看情况。
“一个自称叫老九的人,代替老三接头。”孙伟回来说,“老九”提到“小婷婷”,也就是乐乐妹妹的乳名。听说这话,乐乐父母等逐渐相信孩子被绑架了。
随后,孙伟又多次出去找“老九”,要了解乐乐的下落。
11月21日,孙伟说“老九”让他去山东菏泽火车站接头。乐乐父亲给孙伟买了火车票,希望他能带回好消息。
去菏泽赎人
家人证言显示,孙伟在菏泽期间关闭了手机,每次都通过公用电话与家人联系,有时称“相机、录音笔都被没收了,手机也在人家手里”,有时又称“我看到乐乐了,孩子叫了几声姨夫”。期间还描述了孩子的境况,比如“见到了孩子躺在床上,孩子旁边还有两个女的。感觉到了一个地下室,我在三四米外看了孩子两分钟,给了人家1万元,老三说太少,没诚意,我就跪下,求人家,对方不听”。
孙伟交了1万元后,又称“人家围着我,不给我手机,让再准备五万块钱”。
这种情况下,11月26日,乐乐父母选择了报警。
姨夫系真凶
也正是在同一天,大兴区西红门镇某公司北门土堆上发现一男童尸体。
经初步调查,警方认为该男童就是走失的乐乐,并认定乐乐的姨夫孙伟行为可疑。随后,警方将孙伟控制。孙伟供述,11月6日晚,乐乐自己跑回家后突然摔倒。法院审理查明,孙伟因看管外甥乐乐不慎,致乐乐啼哭。唯恐亲友责怪,孙伟捂扼乐乐,致乐乐机械性窒息死亡。孙伟将尸体扔弃至西红门镇某公司北门土堆上。
昨日,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孙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害人近亲属对孙伟表示谅解,对孙伟可酌予从轻处罚,故判处其无期徒刑,赔偿乐乐父母69万余元。
动机
“孩子摔了脑袋我怕不好交代”
孙伟供述,11月6日晚,乐乐自己跑回家后突然摔倒哭闹,他用被子蒙住乐乐,发现乐乐死后,次日凌晨将乐乐尸体用两个口袋包裹后抛尸。
根据《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孙伟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精神状态正常,辨认和控制能力完整,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据孙伟的指定辩护人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密介绍,他在会见孙伟时也曾试图了解孙伟的作案动机,但每次的解释都很一致,就是“孩子摔倒时后脑勺着地,不停哭闹,怕岳母回来不好交代”,于是才选择了作案。之后在家人要找孩子时又越陷越深,编造出“老九”和交赎金等细节。
法庭审理中,被告人孙伟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未提出异议,但辩称其不具有杀人的故意。法院经查认为孙伟捂扼被害人要害部位,致被害人死亡,主观方面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方面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对此并不予采纳。
新京报记者 张媛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