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9日 来源:社保司
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扩大就业,切实解决困难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近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今年已下达395.72亿元补助资金、500万户补助任务的基础上,再次追加下达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亿元,支持部分地区完成60万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其中:支持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20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
今年,农村危房改造由试点阶段转向全面实施,补助范围扩大到全国农村地区。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切实减轻困难农户危房改造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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