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安局副局长,以帮助释放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由索要钱财。经河南省杞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炎(化名)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7月16日,张炎来到杞县看守所接一个将被释放出来的朋友。在大门外等候时,遇到了来给儿子送衣服的孙某。通过闲聊,张炎得知孙某家在外地,他的儿子因涉嫌团伙绑架被羁押在看守所。于是,张炎自称是杞县公安局的副局长,穿便衣来释放一个犯罪嫌疑人,他向孙某保证,只要交给自己5万元钱,就能让孙某的儿子在一个星期内放出来。孙某信以为真,回家后拿出自己所有的家当,又东借西凑总算筹齐了5万元钱,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到张炎的账户上。张炎收到钱后挥霍一空。
一个星期后,见儿子还是没放出来,孙某便催张炎退款。张炎以正在努力、马上就将人放出为由,拒不退款。这时,孙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最终报警,张炎被抓获归案。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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