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昨天下午,安徽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除了之前对毒驾、疲劳驾驶等内容修改外,还将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规行为的处罚上限提高到50元。
行人违规跨护栏将受罚
“原来对于行人、乘车人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20元、30元罚款。”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大伟说,由于这类事故多发,罚款偏轻不利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因此加大了处罚力度。
哪些行为会被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呢?“从行人来看,违反交通信号规定,或是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追车、扒车、强行拦车的,抛物击车以及进入高速公路的,都将受到处罚。”马大伟说。
此外,醉酒驾驶非机动车、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三轮车、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以及驾驶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违反规定载人、违反交通信号规定以及逆向行驶的,都可处以50元罚款。
百姓四条意见被采纳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到广大老百姓的利益,此前该办法曾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得到了广泛关注。“征求意见半个月,收到多位市民提出的修改意见,一共有51条之多。”安徽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吴斌介绍,经过整理,有四条老百姓的意见在《办法》中得到体现,“包括毒驾,强制报废机动车,限制疲劳驾驶以及沿路单位保持道路通畅等。这些社会公众的意见都具有积极意义,也很合理,因此我们会尽可能采纳。”吴斌表示,对于此次征集意见中没有被采纳的,将被整理送达给相关部门,希望对今后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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