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残疾维权人士朱明建申请信息公开未及时回复
省政府确认 东莞市政府违反信息公开条例
南都讯 记者严铧 实习生 龚胜平朱明建的“较真”有了结果。今年7月,残疾维权人士朱明建向全省多市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有关残疾人优惠政策是否存在户籍歧视。在法定的15个工作日内,东莞市政府没有回复。随后,朱明建向广东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指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日前,省政府下发《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东莞市政府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
回顾向22个地方政府寄出申请4个无反馈
朱明建是河源和平县人,语言和肢体双重残疾,为了解广东省各市对残疾人出入公共场所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今年7月31日他向东莞等21个地级市政府及顺德区政府申请,要求公开在残疾人进入公共场所的优惠政策方面是否存在户籍歧视。朱明建此前曾发起过广州地铁歧视案、东莞公交歧视案、河源公交歧视案等一系列公益诉讼。
15个工作日后,朱明建收到了16个回复,云浮市政府电话告知回复已寄出,广州市政府则退回了申请,只有东莞等4地政府没有反馈。
9月1日,朱明建向广东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指东莞市政府的信息公开不作为,省政府受理此案。
南方都市报报道之后,东莞市政府于9月6日向朱明建作出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详细公开了相关情况。朱明建称,此后东莞市政府工作人员曾致电给他,请他撤销向省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朱明建予以拒绝。9月26日,东莞市政府4名工作人员前往朱明建家中向其道歉。
东莞市政府:其申请公开事项可方便获取
10月19日,朱明建告诉南都记者,称已收到广东省政府寄来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粤府行复(2012)306号)。
在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上,东莞市政府答复称,9月5日收到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后,才获悉朱明建曾向东莞市政府申请信息公开之事。而省政府查明的事实是,在7月31日,朱明建就已通过邮寄挂号信向被申请人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次日东莞市政府已收到该申请。
东莞市政府认为,朱明建申请公开的这些内容在《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中作了明确规定,该《办法》已向全市范围发布并主动公开。因此东莞市政府没有回复或逾期回复并未对朱明建的知情权造成侵害。朱明建所请求公开的事项,可方便、容易地通过网站等媒体获取,因此朱明建提起的行政复议没有事实依据。
省政府:复议案受理后才回复已违反条例
东莞市政府的辩解未能改变最终结果。南都记者在这份落款日期为2012年10月12日的决定书上看到,省政府认为,东莞市政府在2012年8月1日收到朱明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答复,但东莞市政府既没有依法延期,也没有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而是在本案受理后才作出了答复,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有关法律条文的规定。省府最终作出决定:确认东莞市政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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