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0月21日讯(记者姚传伟报道)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他人买卖正在流通的货币,然而21日下午,记者却在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忠介路上,看到有人竟明目张胆地摆出高价回收纸币的牌子,而回收的纸币其中就包括正在流通的面值为20元的人民币。对此,有律师表示,买卖正在流通的货币是违法行为。
印刷于1999年面值为20元的人民币,单张回收价为23元;印刷于1980年的面值为50元的人民币,单张回收价为200元;印刷于1980年的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单张回收价也是200元……21日下午,记者在忠介路看到,一名中年子摆出的高价回收人民币的信息牌,虽然回收的大部分已是退出流通领域的纸币,但像当下正在流通的面值为5元、10元以及20元的人民币,也在回收范围之内。
不少路人驻足观看信息牌,对于高价回收人民币这一行为,路人感到比较新鲜。为何要高价回收人民币,其中又有何内幕?记者试图与上述中年男子搭讪,但男子在仔细打量记者一番后,语气冷淡地说:“牌子上面的信息很详细,你有符合条件的纸币拿过来兑换就可以了,不该你知道的,你就别问,我自然有我的销路!”
至于公然高价回收人民币是否合法,记者咨询了海南广哲律师事务所陈达虎律师。陈律师说,我国法律禁止买卖正在流通的货币,男子回收正在流通的人民币,其行为已经违法;即便回收的是退出流通领域的人民币,也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办理相关营业执照,才有资格回收。
随后,记者在现场准备拨打报警电话,可还没等记者拨通,男子仿佛有所警觉,迅速“卷铺盖”跑人,嘴里还不停地骂骂咧咧。
对此,警方通过本报提醒,回收正在流通的人民币是违法行为,若发现有人买卖正在流通的人民币,可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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