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儿子竟非亲生 丈夫起诉获赔3.2万元
2012年10月23日23: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三岁儿子竟非亲生 丈夫起诉获赔3.2万元]
中新网温州10月23日电(记者 赵小燕 实习生 叶青 通讯员 余夏盛) 浙江泰顺一女子外出务工出轨,怀上他人孩子。丈夫三年后探亲期间无意发现妻子手提包中的一张纸条,才知儿子非自己亲生的秘密。由于精神遭受严重打击,男方起诉要求离婚。近日,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调解了此案,妻子应一次性支付男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补偿款合计3.2万元。
2008年初,经人介绍,陆某与妻子应某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相处,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并于2008年底登记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和,两人争吵不断,感情逐渐变淡。2009年2月,应某只身一人赴上海务工,并与第三者戴某发生婚外情,意外怀上戴某的孩子。而这一切,陆某毫不知情。
2009年8月,应某回泰顺待产,12月顺利生下儿子多多。虽然根据应某离开泰顺的时间推算,预产期有所延后,但仍在正常范围内,因此,陆某对多多的出生也未过多怀疑。此后,陆某承担起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悉心照料母子,一转眼,多多已近三岁。
2012年9月2日,陆某前往上海探望应某。不料9月8日晚,意外发现应某住处抽屉内有避孕套数只,陆某当即生疑。随后发现应某手提包内有一张类似子女抚养协议的“纸条”,里面写有“应某与戴某生有一子,在陆某家抚养,因为戴某喜欢玩女人,应某决定与戴某断绝来往,儿子多多将来就归应某和陆某”等内容。陆某当场质问,见事至此,应某只好承认其出轨,与戴某发生关系并怀上多多的事实,应某另称,该份字据,原本是准备写好后拿给戴某签字的。
9月底,陆某向泰顺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应某离婚,同时主张应某归还自己抚养多多的开支10万元,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5万元。
庭审中,应某对陆某诉称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只愿出2万元。最后,经过法官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两人自愿离婚;多多归应某抚养;应某一次性支付陆某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补偿款合计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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