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在“十二五”期间全面解决无电人口问题
2012年10月24日20: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新疆将在“十二五”期间全面解决无电人口问题]
中新网乌鲁木齐10月24日电(陈德高 石怀平)10月24日,哈密星星峡镇的老商户王佐成一大早就烧旺了锅炉里的火,他打开循环泵,旅馆里各个房间都变得温暖起来。他说,“这两天天气降温,幸亏大电网的电及时送来了,要不然每个房间烧铁皮炉子,又脏又累还容易发生煤气中毒。”不久前,星星峡镇利用电网延伸方式解决用电问题,这是新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一项重要惠民工程。
根据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颁布的《新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方案》的安排,在十二五期间,新疆将按照电网延伸与可再生能源独立供电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据新疆“十二五”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规划统计,全疆共有27.54万户、107.53万无电农牧民。其中新疆电力公司“十二五”期间规划总投资48.1亿元,承担利用电网延伸工程方式,解决24.5万户95.1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占全部无电人口的88%。其余3万户12.5万无电人口因距离电网过远,无法用电网延伸方式解决,将由发电企业采用新能源光伏独立供电方式解决。
“十二五”前两年,新疆电力公司已累计投资10.66亿元,建设了一大批无电地区电网延伸供电工程,已经初步解决无电地区7.6万户,28.2万人的用电问题。2013年至2015年十二五末,新疆电力公司还将计划投资37.44亿元,实施无电地区电网延伸工程,共解决16.9万户66.9万无电农牧民的用电问题,实现十二五期间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的目标。
为加快推进新疆范围内的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新疆电力公司以详实准确的无电现状调查资料为依据,结合电网发展规划,合理编制无电建设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里程碑计划,将无电建设任务纳入各级基层单位的绩效考核责任中,构建了完整的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组织保障体系。将“富民安居”、“定居兴牧”工程与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紧密结合,确保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真正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建设成惠民工程。
方案还要求各地州、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分别与供电公司、光伏建设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通电任务,不留死角,落实供电服务标准、服务区域、服务年限等。各地州、县(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协调解决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出现的问题,支持各项目法人的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及农网工程项目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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