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审理连胜文枪击案 凶手二审判无期
原标题 [枪击连胜文凶手二审被改判无期徒刑]
新华网台北10月24日电(记者林甦何自力)台湾高等法院24日审理连战长子连胜文遭枪击案,凶手林正伟被二审判处无期徒刑。该案仍可上诉。
2010年11月26日,台湾五大城市“三合一”选举投票前夜,连胜文为新北市民意代表参选人陈鸿源站台时遭凶手近距离枪击,导致脸颊受伤,参加造势晚会的民众黄运圣遭流弹波及死亡。枪手林正伟被当场逮捕。
板桥地检署去年1月间依杀人、杀人未遂等罪将林正伟起诉。今年5月,板桥地方法院判林正伟24年徒刑。台湾高院24日二审判决认定,林正伟枪伤连胜文、流弹击毙台下民众,分属杀人未遂与杀人,加重改判为无期徒刑。
连胜文当日下午发表声明对判决表示不满。他指出案件相关疑点,呼吁有关单位对本案枪弹来源、枪击对象、动机、有无共犯等问题持续追查,使被害人能免于疑惧,并弭平枪击案的重大负面影响。
作者:林甦何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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