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报站的声音实在是震耳欲聋啊,而且还要用普通话、广东话、英文各说一次,Oh my God,每次我都用两只手护住我那6个多月却看不出来的肚子,别人还以为我有什么毛病。”
近日,深圳网友yiya007发帖反映,深圳地铁内各类声音嘈杂,特别对于孕妇和小孩而言,乘坐地铁成了一种折磨。随后记者在深圳各论坛及各地铁线路调查发现,每条线路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声音扰民问题。
针对市民们的投诉,深圳地铁及港铁(深圳)两家公司均表示,他们会根据乘客意见,对各线路站厅播报及列车内的视频音量进行调整。
●投诉“到处是噪音,躲都躲不了”
从进站时电梯旁的“请紧握扶手,靠右站稳”,到站内的“文明出行”提醒;从等待地铁时的站内广告,到进入地铁后的移动电视,还有时隔几分钟就会响起的报站声……不少市民反映,深圳地铁内无处不在的“大嗓门”让他们不堪其扰。
“只要一进入地铁,你就立刻被各种声音包围了”,对于每天都要乘坐40分钟地铁上班的张先生而言,这些声音不再是善意的提醒或是解闷的广告,“到处都是噪音,躲都躲不了,连打个电话都要靠吼”。 和张先生一样,市民陈小姐也认为地铁内的高分贝音响是一种“折磨”。
“尤其是站内和车里的广告,感觉就像是被强迫听的。”陈小姐说,为了防止受干扰,她时常会带上耳机听歌或玩游戏,“不过即使耳机音量开到最大,也难以盖住周围的声音”。
对于地铁内此起彼伏的嘈杂声,有市民提出质疑:“既然自己已经掏钱买了车票,为什么还要被迫听广告?”
●探访报站声最高达96分贝已接近“忍耐极限”
记者日前乘坐深圳地铁进行体验,并用分贝测试仪测试了各地铁线路在站内等候厅、列车内的站点播报和移动电视的音量。
在罗宝线记者观察发现,地铁行驶的音量基本为80分贝左右,而列车内的站点播报最高音量达到96分贝,据了解,90分贝以上的音量,会让人心跳加快,血压上升,而100分贝则已接近可以忍耐的极限。
在蛇口线一列列车上,不少移动电视有故障,不仅播放画面和声音断断续续,且不时发出刺耳的杂音。
龙华线站内播报音量较小,声音更柔和。不过,车内报站声和移动电视广告播放从未中断,从民乐站到白石龙行驶的一分半钟内,车内的声音一直没有停止。
记者乘坐环中线往前海方向时,站内等候厅的播报音量为82分贝,列车内移动电视音量为85分贝,列车内站点播报音量则为88分贝,在记者体验的各条线路中,这是音量起伏最小的线路。
而在龙岗线,与其他线路均不同的是,改线站点播报和移动电视的声音,几乎被地铁行驶时所发出的声音所掩盖。地铁行驶的声音最高达到94分贝,而列车内播报的声音则在80分贝左右。
●回应若发现音量过大可以向运营公司投诉
对于部分乘客投诉地铁内播报音量太大,深圳地铁和港铁(深圳)均回应,若乘客发现音量过大,可以向运营公司投诉,运营公司会及时派人检测,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量调整。
深圳地铁运营公司一名负责人称,由于每个车身的情况不一样,导致每个车厢的音量听起来也不同。乘客可以将音量过大或音响有故障的列车号记录下来,反映给地铁公司,“只要接到投诉,我们都会在每天晚上运营结束后,派维修人员进行测试,根据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调整音量”。
港铁(深圳)公司也表示,他们今后将根据已设定的音量标准,对有必要调整的地方进行整改。“我们有专门的音量标准,比如在周围噪音很低的情况下,列车内的播报音量会控制在75分贝左右”。港铁(深圳)公关部陈婧宇表示。
对于列车内广告音量是否能调成静音,深圳地铁运营公司唐敏燕告诉记者,“比如罗宝线,过去广告基本都是静音的,但是应乘客和广告商的需求,我们在今年6月份改成了有声广告”。而港铁方面则表示,通常在第二节车厢设置静音车厢,为部分不想被广告声音打扰的乘客服务。
企业自律有欠缺可尝试地方立法
▶专家
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张军利认为,在公共资源上安置有声媒体,这一模式本身无可厚非。但若地铁内的声音达到户外噪音标准,并影响到人们的乘车体验,那么作为服务购买方的乘客,有权对这一行为提出质疑。
不过,张军利介绍,“按照目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地铁等室内公共空间的噪音指数,并没有明确和强制性的规定,因此问责起来并不容易。” “国外地铁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良好的管理规范,比如噪声问题,一般都是企业自律完成的,而国内目前尚难做到。”张军利表示。
专家建议,受到大音量干扰的乘客,可将情况反映给地铁公司,公司应从人性化角度出发,根据顾客需求改进服务水平。同时,深圳还可以借鉴上海的模式,通过地方立法权,参照户外噪音控制标准,设定地铁内音量范围。
■他山之石 上海 轨道交通车厢内 不得播有声广告
2009年,上海市发文规定,上海市公共汽电车、轨交车辆内不得播放有声广告,而出租车车载视频设施也在2009年年底前加装音量开关。
上海轨道交通车厢内除车门和车窗间的固定位置、车门玻璃下方二分之一处外,其他位置、空间和设施不得设置和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在车门和车窗的固定位置,采用车载信息视频设施发布广告的,不得播放有声广告。
而在上海地铁的站台层,运营信息显示设施则可以播放有声广告,但广告播放系统应当独立于轨道交通车站广播系统,且播放广告的音量不得超过70分贝。
策划 吕冰冰 撰文 昌道励 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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