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议审社会救助报告:政府应发挥民间力量
原标题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
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 卫敏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5日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政府应进一步发挥好民间力量,共同做好对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
报告显示,五年来,社会救助工作初步实现了救助范围覆盖城乡、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操作程序科学规范、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的目标,对于保障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朱永新委员认为,近年来,中国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成就是明显的,但还应注意到,要充分发挥好民间慈善机构的作用。
“尽管目前中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一些进步,但民间慈善机构申请注册仍面临程序复杂,难度大等问题,希望国家能够进一步规范、畅通民间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途径。”他说。
“民间力量在社会救助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政府应提供更进一步的政策支持和采取具体措施,推进民间力量更好地参与社会救助。”严以新委员如是表示。
来自广西的全国人大代表潘雪红说,目前社会救助工作趋向社会化,政府、民间应当合理分工,特别是一些能够交由社会组织办的,就应放手交给社会组织去办,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以支持。
近年来,社会救助对象不断增加,救助内容不断拓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的现状已经难以适应现实需要,这一问题也引起与会人员的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吴金亮说,在基层,人员不足、经费不足是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如确定低保对象的前提是要对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进行核查,但核查工作需要走街串巷,走村入户,进行详细调查。按一个乡镇大约有2000名低保对象计算,一两个民政助理员根本忙不过来,工作经费也是感觉明显不够。
“我感觉,目前情况是政府干得忙不过来,民间力量却发挥不够。”潘雪红建议,随着民间组织的进步和成熟,政府应当考虑充分整合这些资源和力量,并出台激励政策,调动他们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
方新委员说,社会救助工作还应重视救助理念的转变和跨越,要把“输血式”救助与“造血式”救助相结合,把扶贫帮困与促进就业、提升能力等措施相结合,最终使救助对象通过自食其力融入社会,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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