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少宾通讯员沙吉古丽)丈夫拿着夫妻俩的结婚证到法院提出离婚,可妻子却坚称没有丈夫,没有领过结婚证。日前,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伪造结婚证的离婚案。
原来,张某和谢某在四川老家就已同居多年,几年前来到兵团农一师承包土地,并且生育了一个孩子,但始终未领取结婚证。从2011年初起,两人因为琐事感情不和,张某提出要和妻子分开过,但谢某不同意。于是,张某就带着孩子出去打工。
为了和妻子彻底“离婚”,张某托老家的亲戚在当地办了一本假结婚证,然后拿着假结婚证到法院起诉离婚。
谢某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以需要取证提出延期开庭的申请。
三个月后开庭,谢某向主审法官提交了一份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的证明,证实其与张某从未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就这样,张某的假结婚证在法庭上露了馅。张某因干扰人民法院办案,被处罚200元。
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法官赵霞表示,已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无法共同生活的夫妻,可以通过离婚诉讼解决双方间的婚姻、财产及子女问题,而未办理结婚登记就同居的双方可以直接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处理财产及子女问题,张某根本没有必要通过这种非法手段来“离婚”。
作者:马少宾沙吉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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