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未成年子女的韩国人若离婚需受“再教育”
原标题 [育有未成年子女的韩国人若离婚需受“再教育”]
人民网10月30日讯 据韩国《中央日报》消息,韩国最高法院29日表示,11月起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协议离婚当事人需接受“子女养育指南”教育,才能进入离婚程序。
“子女养育指南”的内容主要指向专家学习关于离婚给子女带来的影响、稳定子女情绪的考虑事项以及离婚后父母角色的分担等具体的行动指南,也含对养育者的变更、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的福利等问题进行说明,以及对当事者间的协议给予帮助。新方针实施以后,只有结束该教育的协议离婚当事人才能进入为期3个月的离婚熟虑期。(覃博雅 实习生 管佖路)
作者:管佖路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