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综合报道 备受各界关注的试图火烧日本驻韩国使馆的中国籍男子刘强即将于本月6日在韩国出狱,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法务部2日作出了将刘强按照《韩日罪犯引渡条约》引渡到日本的决定,并将案件随之移交法院进行引渡审判。但韩国法务部随后做出澄清,刘强并不会立即引渡日本,仍有为自己辩解的机会。韩媒担心,该事件可能引发中日韩三国的外交大战。
韩国YTN电视台2日称,今年1月在首尔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燃烧瓶(纵火未遂)的中国人刘强被韩国法院判处10个月监禁后,即将于本月6日出狱,而针对刘强今后的去向,韩国法务部当天作出了引渡日本的决定,并交由法院作出最后的裁决。韩国法务部表示,在从多角度权衡该事件后认为,刘强应该属于犯罪引渡条约的适用对象。按照韩国法律,如果韩国检方向法院提出引渡申请,法院必须在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在法院做出引渡判决后,如果法务部长官对此没有拒绝,那么刘强将在法院判决后1个月内引渡给日本。
不过,韩国法务部当天在作出引渡的决定后又作出解释,称这并不代表刘强马上就会被引渡到日本,当天的决定只是案件由检方移交到法院的一个司法步骤。韩联社援引法务部的表态强调,法务部决定要求首尔高等法院对刘强进行引渡审判,以此来决定是否根据韩日间的引渡条约将刘强引渡至日本。报道称,法务部意识到刘强的引渡问题有可能转变为韩中日三国的外交问题,在经过一番考虑后决定先接受司法部门的审判。韩国纽西斯通讯社称,目前已进入刘强是否引渡日本的司法关键阶段,刘强仍然有充分机会为自己辩解。
刘强因不满日本政府在慰安妇问题上的消极态度,于2012年1月8日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燃烧瓶,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刘强随后被韩国警方拘捕。他在受调查时表示,自己的外祖母是朝鲜人,曾被日军强制带到中国当慰安妇,外曾祖父参加抗日运动被捕后牺牲。特殊的家庭背景让刘强对日本政府在历史问题上的消极态度更感愤慨,促成了其向日本大使馆投掷燃烧瓶事件。刘强还承认,2011年12月他也曾向日本靖国神社大门投掷燃烧瓶。此后首尔高等法院判处刘强有期徒刑10个月。
在2日的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韩国和日本的记者纷纷就此案提问中国的态度。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此案,希望并相信韩方会公正、妥善处理此案”。韩联社2日称,中国政府再三要求将在靖国神社纵火的中国人刘强交还本国。报道认为,由于刘强焚烧的是军国主义的象征靖国神社,且在中日钓鱼岛争端高烧不退的情况下,中国政府担心如果刘强引渡给日本将进一步引发国内的反日情绪。报道引述北京外交人士的分析称,从法院判决到刘强引渡到日本有可能需要两个月时间,如果在中国十八大期间发生刘强被快速引渡到日本的最坏情况,该问题很有可能激化成中韩外交矛盾。
对于韩国法务部的决定,日本也十分关注。日本《每日新闻》2日援引日本司法部门的表态称,如果韩国不履行日韩签署的罪犯引渡条约,将疑犯刘强引渡日本的话,韩国政府将在国际社会上失去信任。《读卖新闻》称,截至目前,日韩间也出现过几次符合引渡条约相关内容、但韩国政府却坚决拒绝引渡的先例。然而刘强一事,和曾经的案例情况不同,日本完全有理由根据条约内容要求引渡,韩国没理由拒绝。但考虑到目前中韩两国国内都兴起了强烈的“反日热潮”,所以韩国政府迫于民众感情的压力,在引渡刘强的事情上表现得相当犹豫而谨慎。接下来,就要看韩国政府是重视国际信誉,还是重视民众感情了。
日本《东京新闻》称,刘强在靖国神社蓄意纵火属实,但没有引起人员伤亡,即使被引渡日本,日本司法部门在判决时也会考虑到这一点,不会将事情搞大。
有中国学者表示,1988年韩国制定的《罪犯引渡法》第7条(绝对拒绝引渡的理由)第4款明确指出“犯人由于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信念等原因被认为可能会遭到处罚或不利处分时”,必须拒绝引渡。而刘强因抗议日本否定历史的行为应适用其中“政治信念”的条款。
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朴光姬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日本政府在正确对待历史方面表现不好是刘强事件的根源。她认为,日本强烈要求引渡刘强更多的是为了影响现实中的中日关系。如果韩国法庭最终判决将刘强引渡到日本,这不仅会影响中韩关系,对韩国民众的心理也会是一种打击。
环球时报驻韩国、日本特约记者 李大明 蒋丰 环球时报记者 段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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