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男子猥亵女孩 俄籍男子辱骂女乘客 老外在中国撒野有“法”管 律师解读
新闻回放
5月8日晚,一名英国籍男子在宣武门地铁站附近,对一名女子实施性侵害,多名路人上前制止并将其打倒在地。事发经过的视频被施救者传到网上,引起极大关注。
5月14日晚,北京交响乐团俄罗斯籍大提琴首席奥列格在乘坐的列车上,将双脚放在前排女乘客的座椅背上,引起前排女乘客强烈不满,要求他将脚放下。奥列格竟用中文辱骂该女乘客。事发后,北京交响乐团对奥列格予以除名。
法律看点
1、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是否要遵守中国法律?
2、哪些外国人享有外交豁免权?
3、外国人犯罪被判刑后,是否在中国执行刑罚?
老外犯罪也适用刑法
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的李景涛律师解释,我国现行的外籍人员管理法规主要有三部,1986年的《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办法》,1994年的《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1996 年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外国人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我国有权依法对其进行法律制裁。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实施的对我国公民或国家违法犯罪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的,我国司法机关有权根据《刑法》的规定对其依法制裁。
外国人犯罪被判刑后,主刑(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大多数情况下要在我国的司法机构执行。这体现了我国司法管辖权和司法主权独立的原则。
公共场所撒野从重罚
根据视频图像,被英籍男子侵犯的女子下身只剩内裤,已经遭受到暴力侵犯,该男子有强烈的强奸主观心理动机,应涉嫌强奸未遂。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犯罪未遂的可从轻处理。
但同时,英籍男子是在北京繁华地段的公共场所对女子实施侵害,不论是猥亵还是强奸未遂,都属处罚的加重情节。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说法
5类人享有外交豁免权
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委会秘书长徐展勤律师称,外交豁免权只适用于我国承认的外国外交人员,该英国男子持有的是旅游签证,应当依照中国法律来制裁。即使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士也不是不承担法律责任,而是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
1、各国驻我国的大使、公使、代办、参赞、武官、三等以上秘书、使馆行政技术人员以及与他们共同生活的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2、应邀来我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
3、各国驻我国的领事代表和其他领事馆人员
4、根据我国签订的条约享有一定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商务代表,各国政府派来我国的高级官员
5、途经或临时留在我国境内的各国驻第三国的外交官
不宜滞留可驱逐出境
不论外国人犯何种罪,法院都可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对其适用驱逐出境。对于罪行较轻但又不宜继续滞留我国境内的可独立适用驱逐出境。罪行较重的可在判处主刑的同时附加适用,即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不准入境。文/汪红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