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债务 母亲与情人将亲生女儿推上被告席
2012年11月06日14: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为避债务 母亲与情人将亲生女儿推上被告席]
中新网宁波11月6日电(记者 何蒋勇)身为人母,却与情人一道将亲生女儿推上了被告席,让其莫名担负了数十万元的巨额债务,如今,眼看女儿可能要被拘留,母亲终于坐不住了。
今年初,宁波北仑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宁波江东的一家公司将北仑一家家具公司告上法院,表示对方在收受己方三十余万的货款后,却迟迟不予发货,且几番催讨无果。案情并不特别复杂,但是被告家具公司却已是人去楼空,无法联系。
由于案件事实清楚,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被告全额退还原告方的购货款。不久后,案子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公司并无固定资产,法院就去工商部门调阅了公司相关材料,意外发现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居然是一个尚未满19周岁、才上大一的小姑娘。
同时,在法院依法查实公司账户时发现,以公司目前的情况,确实不具备还款能力。但其中部分账目记载模糊,数笔款项不知去向的事实,还是引起了执行法官的重视。为查清情况,执行法官按照工商登记的电话,依法传唤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小郑。
小郑是在学校接到的电话,法官的说法让她着实有些摸不清状况。不过,为了配合法院工作,她还是向学校请了假匆匆赶回北仑。面对执行法官,她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事情,对公司债务也一无所知。
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怎么会对公司情况完全不知情?小郑的说辞一时让法官也难辨真假。过了良久,小郑表示以前其母王某曾经带她去注册过一家公司,她当时就是签了名,可能与此有关。虽然按照小郑的说辞,她与公司并无直接的瓜葛,但从法律意义上讲,小郑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客观事实,小郑对这笔债务确实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涉嫌抽逃公司财产,且小郑未能说明款项去向,在执行谈话未果之下,法院决定对小郑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小郑作为一个大一的学生,不禁失声痛哭,终于让这个幕后真人小郑的母亲王某走到了台前。
原来,小郑的父母很多年前感情就不好,聚少离多,婚姻形同虚设,小郑大部分时候还是跟母亲王某生活在一起。女儿慢慢长大,王某对她也很少再操心,只是一心忙着做生意。由于多年夫妻感情不睦,近两年,王某在外有了新的伴侣,只是始终未曾办理离婚手续。
王某和她的“情人”都是做生意的,只是由于两人经营不善,都在外欠有债务。不曾死心的两人这次又办起了家具公司,但由于他们的债务问题,没法以个人名义注册公司。一番商讨之下,两人便决定将小郑推上前台,由她出面做公司的法人代表。只是这次,他们这对幕后执行者继续栽了,而按照母亲要求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小郑则成了最大的替罪羔羊。
按照王某对小郑的说法,小郑只要挂个名,公司其他的事情都不用她来操心。于是,小郑也就乐得做一个甩手掌柜,甚至对公司的业务毫不知情。
在接到女儿小郑的电话,得知小郑可能要被拘留后,王某终于坐不住了。在母亲的示意下,小郑与债权人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母亲王某同意对还款协议做个人担保。整个调解过程中,王某和小郑都显得很沉默,没有一句多余的话。母亲王某本以为高明的手段,没想到最终差点误了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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