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消费者刘某称,他在一建材市场花4600元购买了420箱瓷砖,货到后却发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很多瓷砖根本不能用,而商家却以事先已告知是残次品为由拒绝退货。
6日记者了解到,10月30日,曲阜消费者刘某在309国道周村段一建材市场花4600元购买了420箱瓷砖,但运往曲阜后发现,每箱只有一块合格的瓷砖,其他瓷砖都有破裂和光泽度退化等现象,要求商家退货赔偿,商家拒绝。刘某向周村工商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周村工商部门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该批次瓷砖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经销商负责人辩称:“在他(刘某)购买前,我就告诉他,这批次的瓷砖是残次品非等级产品。既然买的就是残次品,又要合格品的质量,这事我不该承担责任。”刘某则说:“我虽知道是残次品,但考虑到不影响整体使用才买的,现在有些砖根本就没法用。”
执法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经销商支付1000元给刘某作为补偿。
本报记者 张汝树
百姓记者 吕庆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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