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本月底前,全市401家养老院都将投保“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大约有4万位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将享受该保险。
“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意外伤残或身故责任、法律费用、第三者责任三项。总投保费用为每张床位(人)、每年160元。其中,由政府补贴80%,养老机构只需承担20%的费用此补贴比例目前为全国最高水平。投保后,如果“在养老机构责任范围内”发生入住老年人人身伤害或身故以及第三者责任,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最高赔付限额可达每年500万元。
市民政局福利处处长李绍纯表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可有效提高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对能力和善后处置能力,转移入住老人的意外风险,解决养老院与老年人之间的住养纠纷。同时,也能鼓励、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中来。
市民政局已与“人保财险北分公司”、“平安财险北分公司”及“国寿财险北分公司”签署《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保险协议》。上述三家保险公司均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项目承保公司,其中人保财险北分公司为首席承保人。
李绍纯表示,“养老险”按照“保床位”原则进行,即按照全市实际使用中的床位数进行投保。全市正在运营的床位总数为7万张左右,实际使用床位约4万张。目前,部分养老机构已提交投保材料,预计11月下旬,全市401家养老服务机构可全部完成投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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