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工商时报记者]:第一个问题想请问周行长,两岸的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已经在8月31日签署,台湾的行政部门负责人陈冲回应说,当时两岸已经协议是在一个月内要完成彼此内部的程序,但是到目前好象大陆方面这边还没有公布清算行,我们想了解一下到底其中是不是有一些什么样的进度,有一些什么样的障碍?另外一个问题想请问尚主席,去年11月的时候,两岸金融监管的主管单位已经有第二次会面,台湾的经管会主委陈裕璋和先前的主席陈云会面,我们想知道,今年两岸的金融监管的主管负责人是不是还会有见面的机会,尤其是在两岸特色金融这一块,是不是会达成其他的协议?另外还有问题就是台商比较关心的在银行的融资方面,因为台商现在融资遇到比较多的困难,是不是可以在台商的定义的范围之内,就是采用投资保障协议里面第三地投资的台商也可以纳入融资的范围当中。我们想请问尚主席这个。谢谢。
[周小川]: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两岸签署货币清算备忘录以来,进展比较顺利。内地遴选清算行的程序已经启动。有好几家银行对于办理清算业务,也就是当清算行这件事,积极性都比较高,因此,是存在竞争的,所以选择起来要有一个合理的过程,中间需要有申请,然后通过评估,最后作出选择。这件事不会耽搁过久,我对此表示乐观。
[尚福林]:关于两岸银行业监管机构磋商的会议具体安排,现在双方正在做进一步的协商,主要是寻找对双方都比较合适的时间。
关于业务方面,我们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银行按照大陆的法律和法规,开展相关业务。
关于银行贷款的问题,主要还是要看银行对客户了解的程度。当然,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如果能够有法律上的规定的话,对于维系银行和客户之间的关系肯定是有好处的。谢谢。[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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