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国土局原局长受贿被控 曾收受美元黄金
2012年11月12日01:57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原标题 [局长收受美元黄金弟妹也被一窝端]
11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程建强贪污、受贿、串通投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程建强被控收受他人450余万元人民币、10万美元 、黄金750克;并非法占有兴安盟国土资源局公款69万元 。一同出庭受审的 ,还有程建强的妹妹程丽霞、弟弟程建平以及兴安盟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财务科科长王曦明。
巴彦淖尔市检察院以程建强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串通投标罪,程丽霞涉嫌贪污罪、串通投标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程建平涉嫌贪污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王曦明涉嫌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向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2008年3月,被告人程建强被任命为兴安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4月至2011年7月,程建强利用担任兴安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晋升职务、安排工作、承揽工程,收受他人450余万元人民币、10万美元、黄金750克;程建强还非法占有兴安盟国土资源局公款69万元;利用其担任内蒙古测绘协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内蒙古测绘协会伊利股票出售款196万元;此外,程建强拥有家庭财产人民币736万元 、美元 40余万元无法说明来源。
2008年至2011年,程丽霞在其兄程建强的帮助下,利用内蒙古志远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井博敏(在逃)提供的投标报价上下限数据等有关信息,借用 13个公司的名义,非法中标23个工程,合同总价8400万元。
程建强、程丽霞、程建平共同利用程建强的职务便利,将串通投标后非法中标的部分工程,以转包或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工程款457余万元占为己有。
另外,程丽霞在工程验收中,伪造部分建筑公司的印章。程建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隐瞒其与程建强的兄弟关系,利用自己的原身份证信息伪造居民身份证一张,对外以“赵男”自称。
2008年9月至2011年,王曦明受程建强指使,将职工集资款、项目管理费、规划费等设立“小金库”以方便取用。二人多次支取小金库款项并据为己有,其中程建强非法占有60余万元,王曦明非法占有22万元 。此外,王曦明拥有家庭财产人民币75余万元无法说明来源。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钟长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2年8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召开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指出,程建强从一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 ,影响恶劣,教训深刻。
张力要求,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针对国土资源部门实际,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科学分解权力,建立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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