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社会关注“残危楼宇” 推行分级处理机制
2012年11月12日15: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 [澳门社会关注“残危楼宇”政府推行分级处理机制]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社会公众对“残危楼宇”问题日益关注,近年澳门特区政府实行分级处理机制。成立了《楼宇维修基金》,鼓励业主关注楼宇本身状态、爱护自己家园。
导致楼宇出现结构问题甚至变成残危的原因有多种,业主对本身大厦缺乏维修保养,任由“批荡”剥落、外墙损毁和渠管破裂又不跟进,是产生结构问题的一大元凶,倘加上大厦僭建严重,就令问题更凸显。
楼宇出现石屎剥落甚或演变成残危楼宇,大多是日积月累所形成。为鼓励业主关注楼宇维修,于2008年开始,澳门房屋局先后推出了《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楼宇维修无息贷款计划》、《楼宇维修资助计划》及《楼宇维修方案支持计划》。另一方面,土地工务运输局已将有关楼宇维修保养工程的申请表格化,详列所需递交的文件和工程说明书模板,方便小业主填写和知悉注意事项,有关表格可于局方网页内下载。
澳门特区政府政府有针对残旧、残危楼宇的处理机制。有关处理机制分以下三级:
第一类:实时残危。当楼宇被评为第一类状况,会要求业权人尽快拆卸,如业主不合作或未能接触业主,政府会启动紧急程序,封锁危楼及周边范围作临时支撑,并同时外判工程,有需要更会勒迁楼宇内的住户,拆卸工程一周内完成,以解除危楼对公众的影响。所有拆卸费用会向业主征收。
第二类:残旧。此类建筑物对公众无实时危险,但结构、饰面或公共设施呈现损坏,政府会要求相关业权人对楼宇进行拆卸或加固工程。若未能接触业主,政府会刋登告示要求业主拆卸或加固,限期过后,业主仍未跟进,政府会外判清拆工程,随后再向业主征收费用。
第三类:需要维修。此类个案,政府会按程序通知相关业权人对楼宇进行维修、保养或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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