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难受害者诉讼2497起获赔近2亿
原标题 [紫金矿难受害者诉讼2497起获赔近2亿]
2010年“9·21信宜紫金矿难”的民事索赔系列案今年9月17日尘埃落定。由76名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律师团无偿奋战760多个日夜,历经数百场次调解,最终以调解圆满结案,受灾群众共获赔1.976亿元。这是广东省乃至全国最大的一次法援行动,开创了国内以诉讼手段解决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赔偿的先河。
民事索赔案2497宗
2010年9月21日,台风“凡亚比”带来的大暴雨席卷广东大部分地区。当天9时,位于信宜市钱排镇达垌村后面的信宜紫金矿业银岩锡矿尾矿库大坝突然崩塌,泥流倾泻,导致钱排镇22人死亡,523户房屋全部倒塌、815户房屋受损,受灾面涉及8个村委会80多个自然村1800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5亿元。
经广东省调查组调查认定,信宜紫金溃坝属于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0月9日,信宜市政府一纸诉状将信宜紫金公司和信宜市宝源矿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950万元。11月23日,数百名受灾群众涌向信宜市政府,他们希望要一个明确的答复。如果没有,他们要走法律途径。
最终,信宜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赔偿案件共达2497宗。
证据材料重达10吨
矿难发生后,广东省司法厅立刻牵头茂名市、信宜市司法局,迅速抽调了51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建“9·21溃坝事故”灾区法援律师团,并向社会号召律师参加法律援助行动。最终,76名律师先后奔赴信宜开展法援。
从2010年10月起,法援律师便开始准备证据材料。法援律师团分成5个小组开展工作,一户一户进行登记、取证,确定原告的损失数额,并固定了初始证据。2011年4月8日至11日,为确保损失数据更详实、全面,“9·21溃坝事故”法援律师团总指挥张洪杰、副总指挥彭华再次率领法律援助团成员20人共8次进驻钱排镇,走访了达垌、钱排等8个村委近80个自然村,核查了290多户村民的受灾资料,并对580多户受灾情况登记进行了细化,核查房屋、财物损失情况及权属关系。
经过几个月的奋战,法援律师团帮助受灾群众向信宜法院提起索赔诉讼2497宗,索偿标的总额达3.4亿元。受灾群众受损记录、照片以及各种评估鉴定材料重达10吨。这些证据被分成两类:各方均无异议的和有争议的。对于无争议的部分,法庭将只简单宣读证据名称;有争议的部分,在法庭上逐一出示,但双方当事人只阐述新的意见。
紫金共赔2.45亿元
据了解,为顺利进行庭审,法院采取“分批审理、集中庭审、集中举证、个案结合”的方式。按照先人身后财产的审理原则,结合法律关系的相似程度,全部的案件分为三类:第一批是地处尾矿库下方的达垌村5名死者的5件案件;第二批是加入石花地水电站因素的,涉及双合村17名死者的15件案件;剩下的是有关公共财产和受灾群众个人财产损失的部分,合计2477件。
3批案件的审理从2011年7月11日开始。今年9月12日,律师团经10多次修改完善,紫金公司与受灾群众代表、政府代表就理赔协议的具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一揽子”财产损害理赔协议。赔偿受灾群众个人财产损失1.85亿元,赔偿公共财产损失0.58亿元,紫金公司另行承担法院诉讼费用200万元,理赔金额总计2.45亿元,受灾群众共得到1.976亿元赔偿。
>>说“法”
拓宽法援范围维护群众权益
据了解,“9·21信宜紫金矿难”民事索赔系列案是广东乃至全国最大的一次法援行动,开创了国内以诉讼手段解决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赔偿的先河。
近年来,各类安全责任事故时有发生,并给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损失。如何弥补事故给群众造成的损失?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权是最好的选择。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中,法律援助的作用十分重要,在一些复杂案件中,法律援助工作能够提供优良的服务,可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据《法制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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