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2万元、487.74万元,两个相差500多万元的数字反映的是同一单位广州市农业局,同一时期2010年的“三公经费”支出。
同样的统计对象,为何出现两个数额相差很大的版本?日前,广州市农业局回复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要求,发来一份《关于广州市农业局2010年“三公”经费数据的说明》。其中对方解释,在广州农业信息网上公开的2010年“三公经费”为487.74万元,与2010年部门决算数1032万元相差544.26万元,造成上述差异的原因主要是统计口径不同。
广州市农业局介绍说,网上公开的2010年“三公经费”不包含农业局下属各单位在亚运会筹备及赛时期间执法用车、动物防疫、农产品安全检测等业务用车的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支出,这笔费用被统计为业务用车经费,没有统计为公务用车经费。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的部门决算报告中,“三公经费”包括上述所有费用,所以出现两个不同数据。
据介绍,亚运会期间各种执法用车、动植物防疫、农产品安全检测等其他业务用车由于任务重、出车量大,造成车辆运行维护支出大幅增加。该两项费用因属特殊保障任务,原列入亚运保障专项支出,未统计列入网上公开的“三公经费”。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邓淑莲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三公经费’的定义目前已经很明确,业务用车同样属于使用公共资金购买的车辆,这些车辆的购置费用、运行维护费用都应算在‘三公经费’里面。”
邓淑莲认为,广州市农业局所说的执法用车、动物防疫、农产品安全检测等业务用车,都是在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公务用车在购置资金来源、用途上没有区别。
邓淑莲说,决算报告反映的是预算执行情况。目前,我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编制下一年的预算时,基本支出的核算一般都采取基数加增长率的方法,这个基数大多为上一年的决算数。“三公经费”大多包括在基本支出里,决算报告里某项支出的数额高,下一年这项支出的预算就会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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