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旅客行李租房藏赃物 男子原为机场行李传输系统维护工
3个月内作案17起获刑10年 法官提醒旅客遇盗窃应及时报案
在机场负责维护行李传输系统分拣机的工人杨某,却在工作中起了贼心,专偷行李传输带上未带锁的行李,3个月内疯狂作案17起,涉案12万余元。据悉,为了存放赃物,杨某还专门租了一处房子。
朝阳法院上午通报,杨某因盗窃罪被该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今年31岁的杨某原是北京韩林鑫亿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员工,在机场负责行李传输系统分拣机的维护。
检方指控,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2月17日间,杨某在机场3号航站楼地下二层的托运行李传输系统处,先后17次盗窃旅客行李,涉案物品总计价值12万余元。
对于指控,杨某表示认罪。他说,自己平时给传输带排堵或日常巡视时,只要见附近无人,就随机打开传输带上的行李翻看,借机行窃。杨某交代,他主要找没带锁的或只有简易挂锁的行李箱下手。
每次杨某都是将行李从传输带拿到走道上,迅速拉开拉链盗窃,之后再将行李放回原处,前后不过一分钟。盗窃的物品则裹进大衣带出机场。
杨某说,一开始他将偷来的物品都存放在了李某(另案处理)的远房亲戚家,后因赃物越来越多,他就租了间房专门存放。
据悉,杨某只将盗来的部分香烟销赃,其余的赃物,包括大量现金,他都一直存放在房间里没动。对此,杨某说:“开始是想自己用,后来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了。”
杨某表示,盗窃一开始让他觉得很刺激,中途也曾想过收手不干,但感觉已经上瘾了。
法官提醒
遇盗窃早报案嫌疑人早落网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系初犯,到案后能坦白交代公安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态度较好,被盗物品大部分已起获,故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0年,罚金1万元。
据了解,在杨某一案中,很多失主发现被盗后,因不清楚具体失窃原因,所以并未选择报案,这给警方及时查获嫌疑人以及查找失主带来难度。
法官提醒,托运行李时一定要对行李箱上锁,一旦发现被盗要及时报案。(记者 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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