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是安徽人,今年40多岁,他到妻子陈女士家入赘10年,却没有领结婚证。10年来,程某忍气吞声照顾家,没想到今年9月,妻子陈女士却主动要求跟他离婚,程某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向妻子和丈人家索赔5万元。
上门女婿要被“踢出门”
与陈女士结婚10年来,程某还算顾家,把自己的所有收入都交给老婆,对岳父母也不错,今年10岁的儿子也是随妻子姓陈。但是陈女士与程某性格不和,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吵架,而且陈女士的父母,也就是程某的丈人丈母娘,对女婿比较刻薄。只要是两口子发生了矛盾,他们就对女婿程某很不客气,说你能跟我女儿和就和,不跟我女儿和就“滚”!这样的日子,对于程某来说十分煎熬,但是这么多年来,为了家庭完整,为了儿子,程某都忍了。
但是今年夏天,陈女士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跟程某提出离婚。程某一听急了,说这日子自己早就不想过了,离婚可以,但是自己当了10年上门女婿,苦没少吃气没少受,妻子和丈人家要赔偿自己5万元人民币。一听程某这么说,陈女士当然不干,双方在家里大吵大闹,差点酿成流血冲突,最终陈女士家报警。
经调解女婿获赔3万元
后来,此事到沙洲司法所调解,调解员在接待了双方之后,让双方都冷静下来,并从亲情、感情上着手对双方做思想工作。调解员首先告诉程某,虽然他和陈女士有10年婚姻,但是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双方是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陈女士提出分手,没有问题,也谈不到赔偿。但是两个人毕竟过了10年,儿子也不小了,看在过去的感情上,希望程某先冷静,然后再提出合理的要求。听完调解员劝解,程某情绪平复了很多,他告诉调解员,自己做上门女婿10年,妻子和她家人对自己并不好;但是自己是家里的经济支柱,自己赡养丈人丈母娘;自己生的儿子,又是随妻子家姓。所以自己真的付出得很多,现在妻子和她家人想把自己扫地出门,他心里这口气说什么也咽不下去,所以一定要妻子家给自己一个说法。
听完程某的要求,调解员又跟陈女士进行了沟通,经过劝解,陈女士也承认,这些年,自己家是程某在养,程某的所有收入都交给自己。于是调解员劝解陈女士,程某确实为他们这个家付出了很多,从法律上来讲,子女有赡养自己家老人的义务,子女的配偶有协助对方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没有完全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法律不可能对程某有不公平的对待,权利和义务对等。现在程某赡养丈母娘和老丈人10年,收入也全部交给陈女士,确实是付出比较多,现在陈女士提出离婚,给程某一些补偿并不过分。
陈女士回家和父母进行了商量,调解员又对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陈女士家愿意一次性补偿程某3万元,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化解了一场可能会引发流血冲突的家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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