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五项制度》近日已出台,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温州市纪委相关人员介绍,《五项制度》具体涵盖了15条规定,具备很强的操作性。
据介绍,《五项制度》已细化到“各单位于每年10月份前提出下一年度出访工作申请,由市委、市政府外事工作分管领导牵头,纪委、外办、财政局、台办等单位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结合人员经费控制指标,联合审查确定,从严审核控制,编制出国(境)计划,提交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另外,“新提任的市管干部,一年内不安排出访;退休前不足6个月和退二线的干部,不安排出访;同一地方、同一部门的负责人在6个月内不得重复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特殊任务除外)。” (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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