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抢亲时新娘晕倒想悔婚 要求返还彩礼及手镯
2012年11月23日11:31
来源:昆明信息港
原标题 [抢亲时新娘晕倒新郎想悔婚 追讨彩礼钱]
在广南县杨柳井乡,按当地婚俗,结婚时,男方到女方家接亲要以“抢亲”的方式,把新娘“抢”出家门。“抢”得越热闹就预示小两口以后的日子越红火。但在小柱和小凤的婚礼上,新娘小凤却因抢亲闹得过火致还未出家门就当堂晕倒了,使婚礼无法进行,双方还因此闹上了法庭。
据了解,新郎小柱有19岁,而新娘小凤才15岁。2009年2月,小柱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同乡的小凤,后在双方父母包办下,按当地习俗订了婚约。2011年11月11日,两人即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没想到在抢亲的过程中,小凤在自家堂屋里昏了过去,当即被家人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婚礼也因此未能继续举行。
之后,小凤认为自己生病住院期间,小柱却不闻不问,对她没有夫妻情谊,是一个薄情之人;而小柱也不愿意要一个身体差的媳妇,两家均不愿再继续履行婚约。小柱家叫小凤家返还彩礼14228元及送给小凤的一对银手镯,并赔偿当天办客的损失10118元。而小凤家认为彩礼钱已大部分用于买电视、冰箱等陪嫁物和出嫁当天办宴席的支出,陪嫁物品小柱则可以来拉回去,但已没钱退还小柱家。而小柱则认为媳妇没娶着,钱和面子却损失了,因此,一纸诉状就将“岳父”及“未婚妻”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彩礼及手镯,并赔偿其办婚礼的损失。
日前,广南县法院审结了此案,并依法作出判决:小凤及其父亲共同返还小柱的彩礼钱7114元,双方操办婚礼的损失则各自承担。判决生效后,小凤和其父亲已自觉履行了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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