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柯美学 通讯员段雯 胡婷婷)夜晚发生追尾事故后,司机不用三脚架警示标志,却用红色棉被充数,导致发生后车碾压事故,夺去3条人命。
近日,这名“受害者”被市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昨天,本案检察员透露本案的来龙去脉。
事发6月19日晚9点左右,司机徐春来(化名)驾驶一辆中型货车,在武汉绕城高速上行驶。
这时,这辆货车后面出现一辆小型客车,径直撞上货车尾部。因两车车速过快,徐春来驾驶的货车被追尾后,越过了路中间的隔离带,跑到了迎面车道上逆行100多米才停下来。
追尾事故发生后,客车司机胡强(化名)赶快来到高速路对面,找到徐春来处理解决追尾事故。徐春来从货车里抱下一床红色棉被,放在货车前方约30米处,以警示过往车辆避让。
然而,就在此时,悲剧发生了:一辆大货车和3辆小轿车相继撞向徐春来的货车。大货车被撞得严重变形,车内4人中,3人当场死亡,1人受重伤。
此后,徐春来逃离现场,销声匿迹。后来,警方通过网上追逃,在河南境内将徐春来抓获归案。
11月,警方将本案移交到市检察院审查。检方认为,货车司机徐春来本是追尾事故的受害者,但他明知自己车辆横在高速路中间情况危险,却没有及时设置三脚架警示标志,却用棉被充当,是造成后面恶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发后,徐春来没有投案自首,相反却四处逃逸。因此,他对这起交通事故责任更大,应对他实施逮捕。
办案检察官提醒,司机朋友开车上路前,应该认真检查车辆的警告标志是否备齐可用。发生事故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将警示标志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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