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袋、饮料瓶、小木块,甚至还有一片用过的尿不湿……昨天,记者随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队交警巡逻时,在沪宁高速路面上看到了许许多各式各样的垃圾。
交警高速一大队主要负责沪宁高速公路南京段的交通治安管理,对该大队交警而言,除了要处理各种交通事故、维持交通秩序等外,捡拾垃圾也成了他们的工作内容之一。“有的垃圾会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我们必须排除这些障碍。”该大队交警对记者说,沪宁高速南京段每年清出的垃圾量达40吨。
30公里长高速主线路面,垃圾近30处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这个大队的交警上路巡逻。
沪宁高速南京段主线加连接线双向共52公里长,车流量日均3万辆左右。刚过收费站,一辆私家车从超车道呼啸而过,一个麦当劳纸袋从车窗里飞了出来,落在了中间的行车道上。紧接着,一辆大卡车从行车道上驶过,纸袋又被车轮带起的气流吹到了路边紧急停靠带附近,袋子里的汉堡盒、用过的餐巾纸、鸡骨头洒了一地。
记者在车上看到,沪宁高速公路路边的垃圾还不少,以塑料袋、吃剩下的方便面盒、饮料瓶、香烟盒居多。在高速护栏以外的绿化带里,随处可见五颜六色的各式垃圾。
没走多远,一块白色塑料布横在两股直行道中间,“这很可能是从某辆货车上掉下的,这样的塑料布十分危险,万一飘到某辆车的前挡风玻璃上,极易酿成事故。”交警杜晋斌边说边把车停在紧急停靠带上,打开双跳,跳下车,等身后车空一点时,跑到路中间,拾起塑料布,又迅速跑回车上,把塑料布丢在车上的一个塑料袋里,才继续前行。记者看到,这个塑料袋里已有不少塑料布、小木块等垃圾。
“作为交警,保持高速公路畅通是我们的责任,而这些垃圾会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所以我们大队的交警基本都会在巡逻车上放一个垃圾袋,一边巡逻,一边捡垃圾。”杜晋斌说。
走完30公里的沪宁高速南京段主线,记者略数了一下,路面上各类垃圾近30处。
一年垃圾40吨,人工机械双重清理
记者从沪宁高速汤山养护排障中心了解到,沪宁高速南京段每年的垃圾量有40吨。
养排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由于高速公路的特殊性,清理垃圾有一定难度。一般来说,他们有专门的清理车定期在路上巡查,这种车的下方有一个抽风口,一些小垃圾如烟头、塑料袋等,会被吸进风口清理干净。而对于一些较大物件,养排中心则只能采取人工方式,由清洁工上路清理,平均一天一次,遇到节假日或周末会增加清理次数。
这位工作人员说,清洁工上路清理,有一定的危险性。只能等着车辆少的时候,赶紧上路清理。
据了解,沪宁高速上的垃圾主要分两类,一类是生活垃圾,乱扔生活垃圾的主要是私家车车主和乘客,垃圾也以食物包装袋、包装盒、餐巾纸、烟盒、烟头等为主;另一类是货车上的货物因捆扎不牢造成的抛洒滴漏,常见的有防雨蓬布、塑料薄膜、金属废料等。
高速路上垃圾危害大,查处较难
杜晋斌介绍,高速上由于车行速度较快,一些细小的垃圾都有可能是交通安全隐患,每年交警高速一大队都会处理几十起由于垃圾造成的交通事故。
前几天,车主李先生开车从南京回苏州工作,刚驶上沪宁高速主线不久,前方车辆突然扔下一个红牛饮料罐,他为了避让这个易拉罐,下意识地猛打了一把方向,结果车辆失控撞向了护栏,车辆损失严重。
由于货车捆扎不牢导致货物抛洒滴漏造成的交通事故以及隐患也不少。杜晋斌说,前段时间,由于一辆货车没有按照规定装货,导致车辆装载的一部分铜片掉落在高速公路上,占据了3股车道。一时间,后面的车辆纷纷刹车,险些造成追尾的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6条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第48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也就是说,交管部门可以对在高速公路上乱扔垃圾的市民、因捆扎不牢抛洒滴漏的货车车主给予一定惩处,但交警高速一大队有关人士表示,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高速公路上汽车流动性强,而交警巡逻时又不可能面面俱到,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尤其是车主、乘客乱扔垃圾,有一定难度。
记者从交警高速一大队了解到,该大队一直对货车货物捆绑不牢导致的遗洒、飘散采取高压管理态势。通常在收费站都会有执勤交警对过往的机动车进行检查,发现机动车装载货物不规范,存在隐患的,会禁止其进入高速公路,整改后方可继续通行。若货车在高速路上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交警会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的罚款。
对于市民乱扔垃圾的违法行为,交警高速一大队交警介绍,他们也正在加强管理,目前,每辆巡逻车上都配有行车记录仪,巡逻交警看到有人乱扔垃圾就会进行录像,并通知前方收费站进行拦截,对于驾驶员向窗外抛洒物品的,处以罚款50元,乘车人向窗外抛洒物品,处罚款20元。若因前方机动车抛洒物品导致后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前方车辆需承担一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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