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有200多万债务在身,四处躲债的同时却不忘买宝马、路虎等豪车。昨天记者获悉,经通州法院多方查询,执行法官利用掌握的完整财产线索,迫使本想躲避执行的朱某自觉到法院交纳案款。
2002年3月1日,朱某与黄某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工程完工后,朱某尚欠工程款257万元。经通州法院调解,朱某答应分两次给付黄某工程款共计227万元。然而,朱某对此置之不理。执行法官多次传唤,朱某拒不到庭。
经车辆管理部门协查,朱某于2009年购买进口路虎汽车一辆,2011年购买宝马汽车一辆。法官赶到北京市车辆管理所,查封上述车辆。法院进一步调查发现,朱某在银行存款不超过千元。但一名银行工作人员透露,朱某的外汇账户是今年年初与一年轻女性共同开立,该女性并非朱某妻子。
通过在银行预留的电话,法院联系到朱某。朱某接完电话,于次日主动到法院交纳全部案款。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