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莹 通讯员吴朝辉)张先生自称在宾馆如厕时不慎将马桶压碎刺伤臀部,不过,他觉得是宾馆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受伤,于是将宾馆起诉至法院索赔7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石景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张先生在起诉书中称,今年8月17日,他住在石景山区一宾馆,上厕所时不慎将马桶压碎刺伤了臀部,致使肛周疼痛、出血。经紧急送医院救治,张先生被诊断为肛周皮肤撕裂伤,前后住院两个月。
张先生认为,宾馆作为经营者,应对顾客在其经营管理范围内人身财产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障,他在宾馆经营场所内受伤,与相关设施不完善及管理疏忽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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