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沧州电(记者韩泽祥、代晴)11月24日,本报报道了天津猪贩于春玲在盐山县收购生猪时,报检途中遭拦截并罚款,质疑动检人员“钓鱼执法”的消息。11月26日,记者从盐山县畜牧水产局获悉,两名涉事的动检人员已被停职检查。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调查组正在介入调查此事,如执法人员的确像于春玲反映的那样存在违规行为,将对两名执法人员进行严厉惩处,并退还猪贩缴纳的4000元罚款。
天津市大港区的猪贩于春玲在盐山县望树镇收购了27头生猪,报检时被两男子拦截,对方驾驶私家车、着便装、无执法证件,但自称是动检人员。两名男子将于春玲带到一家生猪收购点后,以她收购、运输未检疫生猪为由,要求其缴纳14000元罚款。在当地一些猪贩站出来充当说客,被扣留30个小时、经过多轮讨价还价后,于春玲最终缴纳了4000元罚款。11月23日,于春玲返回盐山县向畜牧局有关负责人举报,质疑动检人员的行为有“钓鱼执法”的嫌疑。
11月24日,本报对此事进行报道后,盐山县畜牧水产局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经过对事件初步了解,该局作出了对涉事的动检执法人员刘永国、冯宝磊停职检查的处理决定。有关负责人称,经调查,两名执法人员单独上路截车的行为有违相关规定。无法出示执法证的确是因为证件正在盐山县政府法制办年检,但按照有关规定,年检期间执法人员不应该上路执法。
有关负责人表示,两名执法人员不存在于春玲所质疑的动检人员涉嫌“钓鱼执法”行为。据调查,当天执法人员是接到群众举报才赶到现场的。这位负责人称,目前调查组仍在对此事件进行详细调查,若于春玲所反映情况属实,将对两名执法人员进行严厉惩处,并退还猪贩缴纳的4000元罚款。
盐山县畜牧水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以此事件为戒,吸取教训,深刻反省,严格规范相关人员的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决不允许类似行为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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