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犯下抢劫杀人案 声称要给死者一个交代
“说出来心里就踏实了。”法庭上刘书魁说完这句话长出了一口气。此前,刘书魁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已签发死刑复核,而就在行刑前,他又主动交代了20年前的另一起抢劫案,市一中院昨日开庭重新审理了刘书魁的抢劫案件。
出狱后再次抢劫
“那时我刚放出来,没收入,身体又不好,还和儿子闹了点矛盾,所以特别悲观。”昨天上午,刘书魁在法庭上讲述了这起案件的前因后果。刘书魁,1960年生人,北京石景山区人,此前曾多次受到过刑事处罚。2009年4月24日才刑满释放,仅仅两个半月后又再次作案。在给儿子扔下一句“这辈子你再也见不到我了”的狠话后,他决定再次抢劫,并从报纸上一则出售二手钢琴的信息中锁定了抢劫对象。
2009年7月7日,刘书魁如约来到张某位于海淀区某小区的租住地。进入房间后,刘书魁假意看了看钢琴,“我让她看后面是什么,然后顺势把她扑倒在地。”刘书魁回忆,“我跟她说我只要钱,她说要钱就好办了。”听罢刘书魁松开了手。“结果我刚一松手她爬起来就跑,我赶紧又把她抓回来。”气急败坏的刘书魁把张某的头往地上磕,“我又找了根电线拴在她脖子上。”经法医鉴定,张某为机械性窒息死亡。
之后,刘书魁从张某的钱包里找出100元现金,又拿了张某的手机和MP4才离开。房东发现张某尸体后报警。经侦查和审理,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刘书魁并未提出上诉。
行刑前交代20年前大案
就在拿到死刑复核后不久,刘书魁主动找到管教人员,说起了自己1992年在深圳犯下的另一桩抢劫案。
“拿着死刑复核后的20多天我都睡不好觉。”刘书魁说,“以前在看守所的时候警察也教育我要坦白,但我想着毕竟都过去20年了,所以一直没说。后来又一想,自己说不定哪天就没了,我反问自己‘你自己不愧吗?’‘你对得起人家死者的家人吗?’后来我决定全说出来,说出来后一下子就踏实了。”于是,刘书魁被撤销死刑复核,将案件发回法院重新审理。
据刘书魁回忆,1992年初他带着5000元钱去深圳“下海”。“刚到那儿就被人把钱都骗走了,我不甘心也没脸回家。”一天,他闲逛时看到一户人家的窗前一个女孩正在读书,随即以修水管的名义进到女孩家中,见对方独自一人,便将其扑倒在地。作案情节同其2009年杀害张某的方式几乎完全一样。随后,刘书魁从女孩家中翻出三条金项链和一个金吊坠,随后逃回北京。
受害方等来案件昭雪
据悉,这个被刘书魁杀害的女孩袁某当年只有19岁,袁某的5名家人昨日特意从深圳赶来旁听审理。
庭审中,对于检方的所有指控和出示的证据,刘书魁均表示无异议。自行辩护时,他拿出一张提前准备好的讲话稿,再次重申其希望能够给20年前的被害者及其家人一个交代,最后哭着请求道,“请求法官能够给我一条生路。”
庭审结束后,袁某的家人告诉记者,20年来,家中的装饰和摆设还都维持着袁某遇害时候的样子,“因为担心房子装修后会破坏当时的现场,我们一直相信一定有抓到凶犯的那一天。”一家属告诉记者,女儿遇害给袁某父亲的身体和精神带来很大打击,“人一下就垮了,这么多年都病病歪歪地拖着,得知凶手抓到后没多久老人就去世了。”据悉,袁某家人没有提出任何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只希望能够判处刘书魁死刑。昨天法院并未当庭作出判决。
晨报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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