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茅冠隽
晚报讯 污水排管农房动迁过渡费、厂房租金、农户土地租金……但凡是村里公共款项,竟都被村出纳员“雁过拔毛”截留一部分,储入自己的“皮夹子”,然后用于个人衣服、钻戒和旅游花销。日前,这名出纳孙丽娟也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代价:检察机关对她以贪污罪、挪用资金罪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孙丽娟是1960年生人,曾任本市郊区某村村委会委员兼出纳。2004年下半年,她和村委会主任商议后,决定将自己的一张存折当做两人的私人“皮夹子”,将部分本应归入村里公共收入账上的钱款转到该私人账户上。自此,几乎所有的村里公共款项在孙丽娟经手后都会被“雁过拔毛”。 2005年4月,该村内一家服饰公司按约给村委会上交厂房租金,村委会主任授意公司老板将两张2万元支票的“收款人”一栏空出,随后和孙丽娟一起将这笔4万元钱款打入了“皮夹子”里。 2004年下半年,孙丽娟将部分大农户上交的土地租金7万多元,用相同的方式偷偷存入自己的存折。
孙丽娟还用重复报账甚至伪造支出项目等方式,为自己的 “皮夹子”吸金。 2008年,她通过虚开献血营养费、虚报保洁员工资等方式,侵吞公款共6450元。困难户补助款、污水排管农房动迁过渡费……但凡是村里的公共款项项目,孙丽娟几乎都动过“歪脑筋”。甚至是村里给干部发的被子,孙丽娟和村委会主任也要比别人多拿一份。 2005年1月,村里给村干部、宣传员每人发一床被子,孙丽娟和村委会主任商议后趁此机会多买了6000元的被子和羊毛毯,之后两人平分。
2004年底,该村组织班子成员出国旅游,孙丽娟去了泰国,后将无法报销的1万元旅游花销也用公款进行了“报销”。 2005年5月,孙丽娟和村委会主任的妻子等一起去南京路步行街买衣服,共花了1万元左右,孙丽娟豪爽地表示“都我来”,这笔钱也是用她的“皮夹子”进行支付。阳澄湖、云南昆明、日本……凭借“皮夹子”内的丰盈存款,孙丽娟到处旅游,并购买翡翠手镯、金手镯等奢侈品。 2007年8月,孙丽娟在自己生日前向村委会主任索要生日礼物,后村委会主任花了9300元给孙丽娟买了一枚钻戒,这笔钱当然也是从“皮夹子”内支出。
检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对孙丽娟进行初查。孙丽娟在镇纪委领导陪同下到检察院投案,如实交代了侵吞、截留公款及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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