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乱收费现象被叫停了。今年7月份,本报连续报道了《芝山墓园乱象谁来管管?》一事,反映了鄞州芝山墓园索要“进穴费”,甚至还收起了“香烟钿”,报道引起了广泛反响。采访中,记者发现宁波部分经营性公墓因为有自行定价权,竟然漫天要价。
近年来,宁波老百姓的维权意识增强,对公墓乱收费的投诉也逐渐增多,这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昨天,宁波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共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12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省首个公共墓地价格管理新规。
通讯员 邓天武 记者 潘慧敏
公墓和基本殡葬服务按成本定价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宁波部分经营性公墓的确存在乱收费、漫天要价的乱象。在刚刚出台的《通知》里记者看到,今后宁波要按照管住基本殡葬服务,选择性需求市场调节的基本思路,严格规范公共墓地墓位使用价格和相关服务价格。就是基本殡葬服务依照成本定价,保障群众基本需求得到满足,放开部分特殊需求的公墓服务收费,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需求。
今后宁波将对乡村公益性墓地、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墓位的使用价格依成本核定,实行政府定价,由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成本确定。就是说,公墓不能再自己漫天要价了。
同时,对其他经营性质的公墓墓位的使用价格限制经营利润,由公墓单位自主确定价格,实行备案管理。对所有公墓基本服务项目审核成本,采取低收费政策,实行政府定价。记者看到,这个《通知》里规定得很细。比如,对于清明节期间,甚至连对清明节期间代客祭扫如何收费都有一定的规定。
公共墓地相关服务收费项目分为基本服务类收费项目和特需服务费收费项目两大类。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分为日常维护费和进(退)穴费二项。具体收费标准由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在此标准内核定。日常维护费按年计算,每期收费最长不得超过5年。原有书面约定的,按原约定执行。
特需服务收费项目分为墓葬礼仪服务费、延伸配套服务费、个性化服务费三项,由用户自主选择。特需服务收费标准,由公墓单位按服务成本自主确定,报县(市、区)价格和民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就是说,今后对像芝山公墓这样经营性公墓的价格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控制,不会再允许经营性公墓漫天要价。对于殡葬的基本服务则要明确限制最高价格,只允许部分特需服务双方协商价格。
对公墓实行明码标价、一费清
在今年7月份,本报曾报道鄞州芝山墓园索要“进穴费”,甚至还收起了“香烟钿”。这种乱收费的情况,今后将被叫停了。《通知》中要求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就是要求公墓经营单位通过标价签、标价牌、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实施明码标价,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还要实行一费清制度,公墓进(退)穴费以次计收,为一次性收费项目,不得重复收费;日常维护费按年为计费单位收取,每期收取最长不得超过5年。明确了公共墓地墓位使用价格构成中的成本,包括土地费用、墓位建设费用、墓区附属配套设施费用和公墓管理费用等,杜绝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定价管理
《通知》还明确了公共墓地价格管理的主管部门,宁波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市本级公共墓地价格的具体管理,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墓地价格的具体管理。这个,今后市民如果就公墓价格有疑义,就不会再投诉无门了,更不会遭遇职能部门相互推皮球。
明确了公共墓地价格管理的执法依据,公墓单位违反公共墓地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规定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查处。
对于已经责令关闭,实行封闭管理的公共墓地不得新建坟墓,其服务收发标准按本规定执行。用户已经缴纳日常维护费的,在保质期间由公墓单位负责对墓地进行免费正常维修。
保质期是指从墓位交付之日起的五年内。墓位的正常维修是指在保质期内因材质、做工及工艺等造成的破损、裂缝等的维修,不可抗力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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