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首富“吴英集资诈骗案”已经尘埃落定,但是围绕着吴英的官司却没有结束。两起跟房产有关的吴英“案中案”昨天由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由于吴英目前被看押在位于杭州的浙江省女子监狱,庭审在监狱进行,吴英作为原告出庭。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7日的庭审不接受媒体旁听。今年5月21日吴英以集资诈骗罪被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此次“案中案”的重审结果并不会影响吴英个人目前的刑罚。
14处房产到底谁卖的?案件错综复杂
记者了解到,这起案件其实是错综复杂的,此前,吴英的一份申诉材料称,2006年12月21日(即吴英集资诈骗案发前),她因债务纠纷被债权人杨志昂(杨亦是吴英集资的下线)等人绑架,其间,杨强迫吴英签署空白文件三十余份,又拿走了吴英本色集团在东阳市14处房产的全部证件。此次绑架一直被吴英认为是本色集团产生信用危机的导火索。
一周后,在金华中院出现了以吴英作为原告的两起民事案件,这两起案件为吴英起诉胡滋仁和刘贤富两人,称曾将东阳市的14处房产以3430万元的价格卖给两人,但两人尚欠本色集团尾款210万和280万,欲追回欠款。
但是吴英本人却说自己在那段时间一直处于被绑架的状态,其本人从未去法院起诉也没卖过房产,也不认识两名被告,代表吴英的是自称本色集团经理的安徽男子毕健,其持有一份吴英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但事实上,吴英根本不认识他。
此前,吴英的父亲提供的一份浙江东阳劳动局的证明显示,本色集团员工工资的发放清单中并无毕健此人。
吴英认为,他们是利用她受胁迫时签的空白文件,编造案情,想通过合法的法律诉讼途径,拿到这14处房产的全部产权。此次重审吴英希望法院能判定她在绑架期间所签署的那些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案中案”的判决结果,不影响吴英刑期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也表示,吴英当初买下这14处房产时花了近亿元,怎么可能3000多万就卖掉,他们编造案情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所谓的欠款追讨,由法院立案判决房屋的产权归属,从而侵占这些房产。
2006年12月28日,金华市中院曾对两案进行民事调解,调解结果是购房者付清上述490万元余款后,即可执行房产的过户手续。
记者了解到,吴英的父亲和律师曾一再要求辨明购房合同真假并理清房屋产权归属,吴英本人也表示一定要追回属于自己的产权。2011年11月,浙江省高院将此案发回金华市中院重审。
朱建伟、吕海波是云南里程律师事务所律师,今年11月9日受吴英委托,成为此案代理人。
朱建伟告诉记者,当天庭审时,两位被告都没有出席。在庭上,他曾向被告律师提问被告怎么认识吴英,在哪里签订协议,房款怎么打给吴英,他们的代理律师都没有作出回应,只表示房屋协议是真外,其他问题都不知道。
朱建伟说,其实这两个案子从起诉到调解结案全部是毕健实施的,毕健在其“伪造”的《授权委托书》上称自己是本色公司的职工。
“吴英与毕健,一个在浙江,一个是安徽人,吴英何苦要千里迢迢与被告胡滋仁同是安徽人的毕健作为代理人,这都不合理。”朱建伟说。
由于吴英集资诈骗案已经走完了所有司法程序,“案中案”的重审结果不会影响吴英个人面临的刑罚。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 尚淑莉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