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医院院长共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70万元、港币10万元
张德仁涉嫌受贿昨受审
昨天,盐田法院对原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张德仁受贿案进行公开审理。该案系我市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系列案件之一,是全市“三打”专项行动的重点案件之一。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7年至2011年,张德仁在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南山医院)院长期间,共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70万元、港币10万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2007年5月,深圳市艾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给南山医院一台钼靶乳腺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红英的丈夫邱俊欣(另案处理)为了使艾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尽快收到该台设备的销售款,并与时任南山医院院长的被告人张德仁搞好关系,于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到张德仁办公室送给张德仁现金港币10万元。后深圳市艾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顺利获得了设备款。
2008年下半年,深圳市维凯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凯达公司)总经理颜维英和柯达公司的一个厂家代表找到被告人张德仁的朋友李泠泠,请李泠泠找张德仁帮忙将维凯达公司代理的两套柯达DR系统销售给南山医院,并许诺事成后会给人民币100万元左右的回扣。后李泠泠带着柯达DR系统的资料找到张德仁请其帮忙,并告知事成后能获得回扣费。张德仁答应了李泠泠的请托,在张德仁的帮助下,维凯达公司于2008年12月成功中标。2009年1月12日张德仁代表南山医院与维凯达公司签订2套柯达DR系统的采购合同,设备总价为人民币646万元。
为了感谢张德仁的帮助,2009年3、4月份,维凯达公司收到了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支付的货款后,该公司总经理颜维英将现金人民币100万元的回扣款拿给了李泠泠。随后,李泠泠与张德仁商议将这100万元按“三七”分成,即由李泠泠从中拿30万元,剩下的70万元归张德仁所有。2009年3、4月份的一天,李泠泠约张德仁到南山医院附近的路边见面,见面后李泠泠将维凯达公司给的现金70万元回扣拿给张德仁,张德仁觉得数额太大,提出分两次给,并先拿了其中的40万元,双方约好剩下的30万元下次再给。过了一段时间,张德仁约李泠泠在南山医院附近的路边见面,李泠泠将剩下的30万元交给了张德仁。2011年4月张德仁将上述70万元以其妻子周蓓的堂妹周芩的名义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购买房屋一套。
庭审中,张德仁表示认罪,并当庭递交了一份关于完善医疗行业招投标制度预防腐败的建议。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记者 包 力 通讯员 张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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