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曾“三进宫”的惯犯,既无学历又无技术的他几乎丧失了生存技能,染上赌博后为流窜至我市以及周边地区,一次次将贼手伸向汽车牌照,盗窃得手后以此敲诈车主钱财,最终落入法网。
近日,滨海县人民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薛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同时对其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贵州人薛某,只有小学文化,没有固定工作。薛某曾因犯盗窃罪以及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曾在2005年、2011年分别被广西和我省赣榆县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2009年还因盗窃行为,被湖南省衡阳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
今年5月12日一大早,家住滨海县的李先生突然被朋友的一个电话惊醒。接完这个电话后,李先生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搞得立刻睡意全无,穿上衣服就往家门外跑,原来刚才是朋友打电话给他,说他车子的牌照没了。李先生到门口的空地上,他才吃惊地发现自家面包车上前后号牌已经不翼而飞,车身上却多了张不干胶,上面有一个联系电话。原本打算直接跟小偷交易,拿回号牌,但思来想去,李先生还是决定打电话报警。6天以后,根据监控提供的线索警方最终抓获了薛某。
薛某交代,今年3月8日至5月18日期间,他到我市滨海县、响水县以及淮安市涟水县等地,采用撬汽车牌照,向汽车车主敲诈勒索钱财的方式,对王某、朱某等19人进行了敲诈勒索,非法所得合计3500元。
据薛某交代,手头缺钱的他,为了还高额的赌债,就又操起了老本行,在准备了撬车牌需要的手套、螺丝刀、贴纸、银行卡、手机等工具后,他决定再次铤而走险。撬下别人的车牌之后,他就会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然后在电话里告诉对方自己的银行卡号,让对方通过银行汇款过来。收到钱后,他就告诉车主牌照放在哪地方。车主一般嫌办车牌麻烦,所以多半给钱“消灾”。
据了解,此类案件近几年呈上升态势。犯罪分子往往作案次数比较多,流窜范围比较广,而且由于每个个案当中涉案的金额都比较小,不少受害人都会自行处理,不去报案。
就此类案件,滨海法院承办该案的法官提醒车主及受害人:停车务必停在比较显眼的地方,不要给敲诈勒索的不法分子机会;在受到敲诈的时候,一定要报警处理,这样能及时打击不法分子对社会的危害,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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