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通讯员 晓强 记者 孙波)今年5月5日,李某的大喜之日,他心里无比激动和喜悦,早早起来打扮好,找了好友徐某做伴郎。
亲戚好友和他一起去接新娘,并带着前几天在镇海一家小超市买的鞭炮,浩浩荡荡出了门。大家开开心心到了新娘家门口,想到马上能见到美丽的新娘,李某别提多高兴了。按照习俗,大家开始放鞭炮庆祝。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伴郎徐某突然一声惨叫,捂着下身倒地,很是痛苦。
原来,鞭炮炮筒炸裂开,四处迸射炸到了伴郎徐某。人们赶紧把他送医院治疗,经查,徐某右侧睾丸及附睾裂伤,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伴郎伤了,婚礼也没能正常举行。徐某认为,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因为鞭炮质量出了问题,超市作为鞭炮销售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于是去找超市协商赔偿问题,几次下来都没有结果,于是徐某将超市起诉到镇海法院,要求赔偿5万余元。
昨天上午,镇海法院审理该案,超市负责人称,他具有相关的销售许可证和合格证,鞭炮质量没有问题,徐某之所以被炸伤,是因为他距离鞭炮太近,没有达到安全距离,所以超市不应承担责任。
最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超市赔偿徐某2万余元了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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