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进入到第二天的议程。本次会议上,《成都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条例》中针对成都市当前职业院校、师资、学生的发展和管理等各方面作出了细致规定,且明确规定下列事项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实训: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岗位;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符的岗位;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岗位。还规定学生每天顶岗实习不得超过八小时,不得安排一年级的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
成都晚报记者 胡锦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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