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住在昌平区的男子裴国杰,把自己的刮胡刀留在了别人的家里,从而引发一场关于男女关系的争执。在争执中,裴国杰驾车把“情敌”撞伤。今天上午,裴国杰因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昌平区法院出庭受审。
裴国杰今年28岁,系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据检方指控,今年5月11日22时许,在昌平区天通苑东一区西大门门口,裴国杰因男女关系问题与王某发生争吵。裴国杰驾驶黑色华泰牌轿车撞向王某及与其聊天的刘某等人,王某、刘某赶快躲避至停放在西大门门口路北侧的丰田牌轿车旁,即便如此,裴国杰也将王某、刘某撞伤,致王某右侧腓骨及右内踝骨折,刘某右胫骨骨折,并将丰田牌轿车撞毁。
事发后,谢某、辛某等人先后拦截裴国杰,让其停车。但裴国杰拒不停车并欲撞向谢某、辛某,因谢某、辛某躲避及时未受伤。检方认为,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裴国杰刑事责任。
“我认罪,但是我对案发原因有异议。”裴国杰在法庭上说,他根本不是因为男女关系和王某发生争执,而是因为王某抢走了他的包。裴国杰声称,他和女性张某没有任何关系,但王某却以为他和张某有关系,并带着四五个人把他的车拦住,还打开车门抢走了他的包,气愤之下,他才开车撞了人。
但是,检察官当庭询问:“你为什么会把刮胡刀这种私人物品留在张某的家里?”裴国杰只得承认,案发前,他和张某已经认识了有一个月,他挺喜欢张某的,想追求她。案发当天,他给张某送带鱼吃,在张某家还洗脸并刮胡子了。后来张某给他打电话,让他去取刮胡刀。他到张某家后,张某的朋友王某也在,他看到带鱼被甩了一地,刮胡刀也甩坏了。于是,他在小区外边一直从下午6点一直等到晚上10点,就想跟踪王某到其家里,没想到被王某发现了,并叫来几个人。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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