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娜 张一诺/文 朱凌飞/摄
11月23日,金华兰溪黄店镇芝堰村人陈洪柏因拆了自家的老房子,涉嫌故意破坏文物罪被兰溪市检察院批捕。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毁坏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以3-10年的刑罚。
陈洪柏家的房子是芝堰村一幢200多年历史的清代木结构建筑,两层,占地面积80多平方米。2006年6月,国家文物局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芝堰村建筑群中63处老屋成为新“国保”。老陈的房子在该村63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建筑中,名列第62家。
但因年久失修,房屋漏雨、房梁蛀空。陈家小修小补,无济于事。
眼看儿子27岁了,陈洪柏担心,没有媳妇会愿意住到这样的屋子里来。于是将房子腾空,找了帮工,把老房子拆得只剩几堵墙。
随后,陈洪柏因擅自拆除保护建筑被公安机关带走,陈家被要求将已拆除部分恢复原状,有关部门同时给其发放《停止侵害通知书》和《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
“国保”破败不堪
芝堰村,位于兰溪市黄店镇以北8公里。始建于宋代,明、清时期出现客栈、杂货等商业建筑,迄今有850余年,因陈氏家族的聚居而发展形成。
2006年6月,村口竖起了一块石碑,上面刻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芝堰村建筑群。
昨天,记者来到芝堰村探访“国保”,这些房子不少还有人居住,有些已经空了出来。建筑都已经破败不堪。
陈洪柏家的老房子已经拆得只剩一堵墙了,这堵墙之所以被留下,是因为它连着隔壁的一栋“国保”。
“隔壁老人去世后,房子太破,没有人住进去了。”陈洪柏的弟媳说,她家就在陈洪柏房子的对面,中间隔着条不足两米的小路。分家后陈洪柏兄弟俩一人一栋老屋,陈洪柏弟弟家的房子在前几年已改建成新房。
“他也是没办法了,儿子二十七八了,房子这么破,倒下来压到人谁赔啊。”陈的弟媳说,“都是我们自己花钱修,修了又倒,倒了又修。”陈洪柏的弟媳管着隔壁老屋的钥匙,她说这老屋去年才有人来修过楼梯,现在楼梯又断了。
老陈的房子不属于危房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兰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科科长童友良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翻到第二十一条。
童科长说,但事实上每年他们投入修缮各种古建筑的经费,就有上百万。
“修缮古建筑要有资质的设计公司和有资质的施工公司,一旦出了问题,由村民报告村委,再由村里上报给我们。我们考察后,确定有修缮必要的,就会进行立项,制订计划。”
从2002年起,市里的文化部门,已对芝堰村的衍德堂、济美堂等十多项古建筑进行了修缮,资金少的几万,多的十几万。这些钱一般依赖国家财政、省财政的拨款。
童科长说,他去老陈的房子看过,不属于危房,他们也没有收到过老陈的修缮申请。
家有“国保” 村民很无奈
“这么又老又旧的房子,不让拆,还得负责维修。”村民对此非常不解,有经济能力的村民,干脆在外面造了新房,没有条件的只能自己修修补补,甚至盼着它快点倒。
记者走访了5户有人居住的“国保”,户主不约而同提到了房子带来的困难。
“那个叫牛腿,电视里介绍过的。”村民陈三早指着家里房梁上的一块雕花木头说。
陈三早家的房子就在村口的池塘边,房侧写着一块牌匾:“荣宝五代”,据说房子从道光开始传了五代。但房子的其他历史他也无从知晓。
“你到我家来看看,这样的房子不能拆,你要我们怎么办?”陈光岳家也属于“国保”,是第38号。4年前陈光岳特意跑到文化局问过工作人员,被告知自己的房子不能拆。本来他的计划是拆掉后建一个三层楼,这样两个儿子都有新房住。
他家的情况和陈洪柏家非常相似。
“分家后我个人连着老屋是40个平方米,住着4个人。两个儿子一个34岁,一个31岁,回家来的时候都住在楼上,大儿子结婚的时候我骗对方说,新房子在搞了,现在小儿子我真怕娶不到媳妇。”陈光岳说,“现在年轻人哪里还会看上这种房子的。”
他家的老屋门板上有雕花,知道是文物后还经常用桐油刷,6年前知道自家有国保文物他还挺高兴的,但如今更多是怨言。
“好处么没有,家里的条件也没变好,谁还管文化不文化的。”
“国保”保护困难重重
“国保”不能动,有没有办法让村民有好房住?
童科长也无奈,他说,他们下属的文物监察大队,每月至少一次进行巡回检查。如果文物真的面临损毁的危险,他们会进行抢救,不会坐视不管。
“而且,村民如果实在觉得老宅损毁严重,可以上报村委。我们也没权力要求他们一直住在旧房子里面。”
2008年,镇政府和村上曾经规划过,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修建新村。
“新农村建设批下来20亩地,手续都办齐了,够房子很破的村民修新房了。”芝堰村副主任陈赛忠说道,“但村里的老人觉得村里种田的地太少了,不高兴再把地拿去建房,一直阻挠。”
老人的反对是有原因的,上个世纪70年代,村里一部分土地被征用建了水库,所以村里现在人均耕种面积只有100平方米。
新村的难产,又间接导致村民们在古村落保护区内的乱拆乱建。
据知情人士介绍,2011年8月16日之前,村民们的违章建筑,主要穿插在古建筑边上的一级建设控制地带。今年4月开始,渐渐向保护区蔓延。
针对这个现象,今年7月,兰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还印制了《芝堰村建筑群保护工作宣传资料》。
资料里,对芝堰村建筑群划出区域,紫色的保护区范围内,不允许损坏古建筑的本体和风貌,一级建设控制地带里,可以搞工程建设,但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不能损坏建筑群的风貌;二级建设控制地带,要求保护建筑群周围大环境良好,不能设立会排放毒气的工厂。
同时文物保护的权利义务,做了详细介绍。
但是,“这种宣传资料,给村民,村民也不高兴要啊。”陈副主任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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