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已购买,请立即停用并与市药监局联系
本报讯(记者刘盼)专家讲健康知识、送礼品、请吃饭,这些层出不穷的销售假冒保健食品的桥段还在上演。
住在扬子江路的一位张姓老人,听邻居老伙计介绍,红十月影剧院有个“专家”在办健康讲座,还赠送礼品。听了讲座,他对那位“专家”推荐的这种胶囊深信不疑,能治好几种老年病。于是给自己和老伴儿各买了几十大盒。
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了解到,从11月初开始,该处陆续接到购买“贝兴牌辅酶Q10维E软胶囊”(标示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90422,生产日期:20110225,生产批号:02012011)消费者的投诉。
该处一名执法人员出示的一份检测结果显示,未从这种胶囊里检测到辅酶Q10的成分,并经相关单位协查,证实该产品盗用了广东一家保健品生产企业的批准文号、公司名称和生产地址。依法认定该产品为假冒保健食品,也就是穿着名牌“马甲”的假货。得知这个结果,张姓老人后悔不已,花了几千元买的保健食品,竟然是假的,还不知道对身体有什么损害。
执法人员介绍,他们已接到80多名老人投诉,共计购买了3798瓶此种假冒胶囊,目前已扣押1011瓶,涉案金额高达40余万元。这是近三年来涉及面最广、涉案金额最大的假冒保健品案件。由于消费者一开始去了其他部门投诉,最终才辗转来到药监部门,使得部分证据缺失,加大了取证和查处难度。目前已立案调查,并加紧追查此种假冒保健品的源头。
执法人员提醒,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消费者不能以保健食品代替药品来治疗疾病,此外,购买保健品应到正规药店或者销售点、认清批准文号并索要有效凭证。
凡是已购买该假冒保健食品的市民,请立即停止使用并与市药监局联系,举报电话:12331。
作者:刘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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