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暑假,19岁女大学生肖佳卉在献血后当天下午出现头晕,不幸摔倒眼睛致残。肖家遂起诉宁波市中心血站,索赔88万元。今年1月份,宁波市江东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无法认定原告致残与被告采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考虑到眼睛受伤对原告未来的工作、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且被告表示愿意给予适当的补偿,判令被告补偿原告15万元。
事件发生后,宁波把“如何保障无偿献血人士的权益”提上了议事日程。近日,此事终于有了结果。昨天,记者从宁波市献血办了解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已于11月底批准了修订后的《宁波市献血条例》,从明年3月1日起,宁波市将为无偿献血者提供免费的意外保险。宁波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保险,为全国首创。
通讯员 庄立 记者 贺艳
献血48小时内发生意外,最高可获赔23万元
条例规定,每位献血者在无偿献血48小时内发生意外,最高可获15万元赔偿、8万元医疗费;在无偿献血一年内发生意外,最高可获1万元赔偿、5000元医疗费。
对献血明星,修订后的条例也增加了一条奖励措施。条例规定,对献血1万毫升以上的献血明星,每年提供一份全年意外保险,最高可获20万元赔偿、2万元医疗费。目前,宁波市能享受这份免费意外保险的人数超过780人,其中,医疗卫生行业人员在20名左右。今年55岁,献血量已超过6万毫升的郑玉明听说此事后对记者说,这份意外保险给他们吃了颗定心丸,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和政府对无偿献血者的关爱。
据宁波市献血办主任张哲介绍,之前,宁波对无偿献血者投保了意外保险,但保额较低,每单也就在三五千元左右,最高一万元。这次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明确下来,有效保障了投保资金的来源。条列规定,献血保险经费从献血工作经费中列支。今后,宁波每年都将为献血者投保意外险。
根据宁波市献血办的统计数据,近3年献血者发生意外分别为2009年47例、2010年126例、2011年68例,以骨折、挫裂伤居多。
只要参与无偿献血,就可获得意外保险
在肖佳卉事件中,有一个焦点问题便是,肖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女儿的伤情与宁波市中心血站的采血行为有因果关系。这在肖家看来,几乎是一件办不到的事。记者了解到,修订后《宁波市献血条例》,对无偿献血者享受意外保险是否与献血行为有因果关系未作要求。张主任解释说,只要参与了无偿献血,就可以获得这份意外保险。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这么说,是肖佳卉事件促进了宁波无偿献血保障机制的快速形成。对于修订后的《宁波市献血条列》,肖佳卉的父亲肖先生认为,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给无偿献血者提供意外险算得上是一种进步,但他个人觉得,即使23万元的理赔金额,万一献血人士发生了意外伤害,额度也是不够的。
肖先生说,女儿的事发生后,一些市民开始对无偿献血持保留态度,不少人不愿再去献血。虽然女儿的眼睛失明了,但他并不赞同上述行为,不然,医院里排队等着用血的病人怎么办?只是,对无偿献血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和关爱需要引起更多部门的重视,不单单政府部门,其他公益机构也可以设立相应的基金,对需要帮助的热心人士提供援助。用全社会的爱心回馈热心人士,而不是让他们流了血又要流泪。
献血办呼吁将无偿献血内容纳入到地方教材
据了解,此次《宁波市献血条列》的修订过程非常顺利,给无偿献血者投保意外险得到各个部门的认可和支持。这说明,保障无偿献血者的人身权益,引导更多市民参与无偿献血已成为社会共识。虽然此事有一个好的结局,但是血源的紧张问题仍旧存在。市民为什么不愿意献血?献血办分析,主要是大家认为献血有损健康。
献血到底是否有损健康?献血明星郑玉明表示,目前自己还没有体会到献血对健康有影响,这十几年来,他几乎没什么毛病,精力充沛,每天还要跑五到十公里。前段时间,宁波市献血办公布过工作人员献血排行榜,上榜的都是献血超过1000毫升的在职员工。献血办工作人员说,凡是符合条件的员工都献了,如果献血有损健康,肯定不会有这么多人去献血。
献血办工作人员说,他们去香港等地区考察后有一个深刻的体会,无偿献血宣传要从娃娃抓起。在香港,孩子们从小在学校接受无偿献血的知识普及。他们也因此呼吁,希望宁波市有关部门能学习香港等地的经验,将无偿献血的内容纳入到地方教材,从小对孩子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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