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 私家车主汪先生不服交警对他开出的违法停车罚单,来到海淀法院起诉。他本以为“民告官”会是一场马拉松式的拉锯战,但没想到,在昨天的庭审结束后,他就即刻领到了判决书。
汪先生诉称,今年10月31日9时31分他驾车行驶到成府路东口处,因车辆发生故障需要停靠路边检查,但被摄像头拍摄,被罚100元、扣3分。汪先生认为,自己是因为客观情况导致必须停车检查,事出有因,不该受罚。前来应诉的海淀交通支队中关村大队民警当庭出示了监控录像,并指着一张照片上的禁停标志给汪先生的代理人作了详细的讲解,告知其在车辆故障后应当如何处置,才不至于违反交通规则。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汪先生的诉请。法庭上,法官运用自主研发的文书自动生成软件,现场制作了判决书,原被告双方在宣判结束后当即收到了判决书。
此次庭审是全国适用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实现当庭宣判、当庭制作、送达行政裁判文书的第一案。海淀法院从2002年开始“行政诉讼简便审”的探索实践,目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29天,比普通程序减少了37天。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