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拆迁后我住在大女儿家,其他4个子女就断了付赡养费。”为此85岁的秦老太将子女们全都告上了法院,要求给付赡养费和医疗费。
因老人行动不便,今天上午,房山法院长阳法庭的法官特意将法庭开到了老人位于丰台的家中。在法庭上,子女们仍争论不休。
上午庭审二女儿哭晕倒地
“我昨刚出院,这已经是今年第5次了。”上午庭审刚一开始,秦老太就喘着气说。“我妈一身病走不了,下楼都要人抬。”一直和秦老太同住的大女儿接过话茬。
“我住院除了大女儿管,其他子女都不来看我,没送过一顿饭,更别说给钱了。”说起自己的另外4个子女,秦老太一脸无奈,“全都是因为钱,自打2008年年底拆迁,到现在已经4年了,他们没来看过我一眼。”说着老人的眼圈就红了。
秦老太说,她和老伴将儿女抚养成人,儿子都娶了媳妇,女儿也都出嫁,老伴去世,以为可以颐养天年的秦老太却在2008年的一场拆迁后,变得“无处栖身”。
“都是为了那点拆迁费。大儿子住在大女儿家楼后,偶尔来看我,其他人没问过我死活。”老人掉下眼泪。
“妈我来了,你怎么说我不来。”秦老太话音未落,二女儿突然喊了一句便身子一歪,倒在了地上。
庭审一半,一屋子人被这突发的情况搅成了一团。一会儿,二女儿醒了过来,哭喊着:“妈啊,我怎么不孝顺了!”
几个儿女各执一词
“当时我因为血栓住院,好了后我就拄着拐来看我妈了,我太屈了,一直都给钱。”二女儿捶胸哭了起来。
“你是说老太太说的不属实?”法官问,“我妈不认字,起诉书说的不是事实。”二女儿承认自己自2008年后没有给付赡养费,是因为母亲自己说手里有拆迁款,不用给了。
“我住院你送过一顿饭吗?”秦老太冷冷地说,“我跟谁也没说过不用给钱”。
“我妈没说实话,政府和生产队过节还给钱。”第三被告的大儿子此时开口称,自己一直按协议给钱,但2009年5月,他去医院看望母亲,老人表示不用给钱了。
“我想见老妈一面比登山还难。我们家很传统,不会做丢脸的事,我是长子,养妈是天经地义的事。”大儿子情绪有些激动地说。“为什么见不着?”法官问。
“我大姐挡着啊,只有妈病了,她才会通知我。”大儿子表示,起诉书中要求的钱过高,同意少给点。
“我认为起诉是有人挑唆,老太太被她大女儿、大姑爷控制了。”一直坐在一旁的小儿子语出惊人,“钱我不同意给,我可以把我妈接走,给我妈养老。”小儿子说。
“不行,妈不同意。”此时,老太太的代理人、也是大姑爷的王先生反驳道。“你要说实话啊!”小儿子马上反驳,三女儿也插话,几个人争吵起来,被法官立即制止了。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老太起诉“辛苦养大他们老了却没人养我”
秦老太诉称,2005年3月21日,老伴去世,自己便失去了生活来源。经与5个子女商量,自当年5月1日起3个女儿每月给付100元生活费,两个儿子每月给200元,5个子女每人每年给1200元医疗费。
后来,子女们在护理她的生活上发生争议,所以自2007年4月1日起就改变了过去由3个女儿照料,改由5个子女轮流护理。从长女开始依次每月轮班,并负责当月电话费的支出,谁有事不能来护理,当月需支出600元雇保姆护理。
2008年年底,原告位于房山区长阳镇附近的房子拆迁,原告分到了70多万元,用这些钱,原告买了3套房子,一套给了大儿子,一套给了小儿子,自己留了一套。
秦老太说,2008年老宅子拆迁后,自己住到了大女儿家,自此其他4个子女便以忙于拆迁为由不再给老人赡养费。
“辛苦养大他们,现在我老了却没人舍得给钱养我。”由于5个子女给秦老太的赡养费标准到2008年底就终止了,无奈之下,她只得将子女们都诉至法院,讨要赡养费。
老人在起诉书中提到,由于2012年8月她购买了回迁房,因此她分两个阶段提出了诉讼请求。从2008年底至2012年8月止,其间住院等所支出的费用由5个子女平均分担,每人10152元,护工费2544元。
因和大女儿一起生活,老太要求次女、三女每人给付4400元生活费,长子、次子每人给付8800元生活费,保姆费由次女、三女、长子、次子每人承担5400元。
从2012年9月起,则要求5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生活费400元、保姆费400元,医疗费以住院专用单据、护工费,以实际支出记录为准,由5个子女平均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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