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网
为黑龙江甘肃江苏贵州
另有多个省份正在筹划
中西部增幅高于东部
据《人民日报》报道,黑龙江、江苏等四省已提出本地的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其他多个省份也正在筹划之中。此前,十八大报告提出“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居民收入增幅跑赢GDP
据国家统计局消息,我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12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全国40万户居民按照国家统一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开始记账。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表示,这次改革统一了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和支出的分类标准、指标名称与口径,将为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收入倍增计划”提供扎实依据,为国家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科学制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提供坚固的数据支撑。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27元,同比名义增长13.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6778元,同比名义增长1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3%。二者全部跑赢了GDP7.7%的增速,为收入倍增计划的实现释放了积极信号。
倍增计划目标不尽相同
记者了解到,黑龙江、甘肃、江苏、贵州等省份已经提出了本地的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其他多个省份也正在筹划之中。综合来看,已公布时间表和“路线图”省份的收入倍增计划,具体目标和完成时间不尽相同,无论是实现速度还是增长幅度,中西部省份都高于东部省份。
12月6日,黑龙江省省长王宪魁提出,黑龙江要提前实现收入倍增。他说,按照黑龙江“十二五”规划,GDP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速预期都在12%以上,从近5年情况看,实现预期目标是有把握的。
甘肃省政府出台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提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以实现未来5年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标。
江苏省一直把改善民生放在首位,致力于提高居民收入。早在2011年6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就要求,以2010年为基数,剔除价格因素,全省到2017年实现居民收入倍增。要突出农民、企业职工、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四个群体”增收,拓宽就业、创业、投资、社保和帮扶“五大增收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者收入普遍较快增加。
此外,国务院日前批复的《中原经济区规划》(规划范围包括河南省全境,河北省邢台市、邯郸市,山西省长治市、晋城市、运城市,安徽省宿州市、淮北市、阜阳市、亳州市、蚌埠市和淮南市凤台县、潘集区,山东省聊城市、菏泽市和泰安市东平县)提出,“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8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000元”,两个收入均比2011年实现倍增,并有所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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